沈心工:“乐歌的作用,最足以发起精神,激扬思想,故欧西各国均以为注重之科目。……专以陶冶学生之性情为宗旨。”“讵料郑卫淫声杂,古乐失传到今荒;幸有欧西新歌来,学界改良增荣光。”这里极为明白地反映了他的音乐教育观和他对音乐教育功能的深刻理解。
曾志斋:“凡欲发达某种事业,必先发达其利器”,认为音乐教育的“利器”有四:一是培养自己的音乐师资;二是聘请外籍教师;三是撰编音乐教科书;四是仿造西洋乐器。
毋庸讳言,曾志斋的音乐教育论,对于我们今天的音乐教育事业建设仍有启迪与教益。
学堂乐歌的出现,标志着我国国民音乐教育的开始。它是中国民主主义文化在音乐教育领域中的具体反映,也是中国音乐教育方向发生根本转折的出发点。学堂乐歌课的开设对树立新的社会风尚和改造“国民音乐之品质”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初期的学堂乐歌主要采用旧曲填词的方法,通过乐歌课的集体歌唱,向学生传授西方的乐理知识,同时对学生也进行富国强兵的爱国主义思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