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现代音乐教育 清末政府对音乐教育的重视
1903年,清政府在《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中,已意识到音乐教育的重要性,并允许在学堂里设乐歌课。同年颁布《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对音乐教育之目的的理解与认识,有着与前人不同的看法。
1905年,在近代音乐教育史上发生了三件值得注意的事情:一是中国近代第一所女子医科学校,开设有唱歌在内的8门课程;二是出版了简谱本《小学唱歌教科书初级》一册;三是改良书塾首先在上海等地出现。(此乃一种由旧式书塾向新式学堂过渡的教育体制,开设的课程有修身、国文、算术、体操、图画、乐歌等。)上述现象可见,我国学校音乐教育已全面启动,并有良好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