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默在他的美学基础上指出:应该不带偏见的,以内在的表现力作为判断艺术品价值的标准,并根据迈尔的理论解释了音乐风格的问题。他主张应该在教学过程中,选用最丰富多彩和多样化的音乐:只要作品具有表现力,不论其风格如何。他批评了美国音乐教育,无端排斥很多优秀爵士乐和流行音乐的“精英主义”倾向,这样“只能使音乐教育事业也变得似乎矫情和精英化起来”(P187)。接着,他又进一步指出:教学曲目还必须包括与世界各民族和各种文化相关联的音乐,在尊重自己本土文化的基础上,分享其它种类的文化风味。这种把音乐看作文化现象来学习的思想,和近年来风行的音乐人类学的思路是一致的,具有积极的开拓意义。就音乐教育本身而言,也具备了更广泛的包容性。
在该问题上,中国也较普遍地存在类似的几种不良倾向:在学校的音乐教育中,一味排斥所有的流行音乐和“非主流音乐”;学习外国音乐的兴趣仅仅局限在欧洲文化圈以内;没有充分尊重中国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的许多优秀的本土音乐文化等。雷默在中文版前言里曾用遗憾的口吻说道:“一个古老的、丰富的、在文化上处于中心地位的传统可能确实会被‘现代化’的趋势所削弱,我对这种担心深感同情”。
作者在书中详细讨论了由一门必修的普通音乐课,表演和作曲两门选修课组成的较为完整的基础音乐教学体系,并进一步提出了更具潜力的联合人文艺术科目的设想。他的从艺术共性出发的美学基础早已为这一设想留下伏笔:“所有的艺术都服务于同样的职能,那就是为探索和体验人类的感觉的本质提供一种手段”(P294)。构想中的“普通人文艺术课”等,无疑很好地支持了这种论点。此外,包括音乐、美术、舞蹈等科目的、规模化的联合人文艺术大家族,在争取成为学校基础课的共同事业中所起的效果,肯定比一门音乐课孤军奋战增添了多方面的优势。当然,这种合作是以尊重每种艺术模式的独特性为前提的。
在国内,我们欣喜地看到,在教育部最新颁布的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美术课程标准》和《艺术课程标准》中已经明确地体现了上述的很多观点。在政策上确立了以审美为核心、具有能够和其它教学科目相当之教学内容和规划的、尊重多元文化的、以音乐和美术两门艺术形式为主要代表的综合人文艺术教育的地位。但正如雷默在书中所担心的:“再好的理论基础也会毁在一个没有知识的教师手里”,只有每一个音乐艺术教育工作者都始终抱着一种正确的人生哲学和专业哲学,并具有将其付诸实践时所需的多方面能力,一门真正完善的课程才会逐渐成为现实。
在这本《音乐教育的哲学》中,有很多观点都值得我们积极地去思考和研究。读完全书,作为同样虔诚的艺术信徒和音乐工作者,我们很容易对本书的作者雷默教授,产生强烈的认同感。除了对艺术本质的精辟而独到的感受外,他在字里行间流露出的那种深邃的思想、渊博的学识、敏捷的思路和风趣幽默、优美婉转的笔风,在我们的脑海里勾勒出了一个睿智、和蔼的长者侃侃而谈的可亲形象(要感谢译者让这些特点在中文版中得以保留)。他从不卖弄学问,喜欢把自己的论点基于一些浅显的论据之上,采用巧妙的半艺术化和文学化的论证,有时再配上几幅插图,具有极好的可读性,却同样不失雄辩的力量。
目前国内外有关音乐教育的学说并不少,但无论是百科全书似的大部头论著,还是实用精悍的某某教学法,至多也只是在进入正题前零星地、客套化地谈到一些“音乐教育的价值”;而很少能够像雷默这本《音乐教育的哲学》一样,站在美学和专业哲学的高度,抱着伟大的人文胸怀,将音乐乃至整个人文艺术教育体系,统一到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共同信念之下。且这个信念主要从纯美学的角度,立论于艺术探索和体验人类感觉的固有属性和价值,并将其视作一种独特的非概念化认知方式,因此有着坚不可摧和超越社会文化差异的有效性,广泛地适用于世界各地的音乐和人文艺术教育。
除了前面详细讨论过的那些重要理论和观点外,雷默贯穿书中各个角落所谈到的,音乐教育工作者个人价值的问题,对我们也很有启示意义。他认为“人们对自己专业的价值的理解,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他们对自己人生价值的理解。”这种在自己事业本身的价值中寻找人生价值的做法,自然地排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颓废的人生观,对我们建立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如何将它们落实到行动中,无疑是不可缺少的。
当然,作为一位西方艺术理论家和教育家,雷默的理论中也有些“把社会运动的高级形式简单地归结于生命运动的次一级形式”⑤的狭隘倾向。他虽然没有反对艺术和生活的联系,但这种联系被小心地限制在生命的层次以内。在书中的很多地方,我们都会感到他谨慎地捍卫着艺术的净土,唯恐一点社会的喧闹去冒犯艺术的纯洁性。不过,雷默仅仅怀着对艺术的无限真诚和热爱,在书的末尾,还是为音乐教育能够有朝一日获得和语文、数学这些王牌科目同等地位的执著理想,找到了更长远的寄托:
未来的更加人道的人类相互作用的体制中,行为的指导原则将不再是善与恶……取而代之的人类生活基本的指导原则将是美与丑。行为的判断标准将变成一种审美标准,而不是道德标准(P287)。
尽管实现这一理想的前提也许不是那么简单,还取决于诸多客观因素;但我们可以确信:雷默教授的理想和人类追求自由和全面发展、追求真善美等崇高价值的终极目的是一致的,应该不仅仅是艺术教育工作者孜孜以求的目标,更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因此,我们要明智的把自己作为艺术工作者的理想,融入到更加远大的社会发展的共同理想中,和所有的人一起齐心协力去实现人类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