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学堂乐歌一直到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合唱课(或者说唱歌课)一直是我国基础音乐教育的主要形式,它对于推动我国音乐教育事业发展起到了持久而深远的作用。虽然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审美需求的日益多样化,各种形式的器乐教学开始在学校教育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合唱在某种程度上强调共性发展的基础教育中依然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本文就如何改变传统的对于唱歌课的认识,使其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提出了一些有益的看法。
“学会求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处,学会做人”是21世纪教育的四大支柱。它的核心是人的素质教育,学会“做人”是素质教育的基础,培养人的合作意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学校音乐教育中,合唱是一种最直接可行、最能体现合作精神与共处意识的素质教育载体。音乐最容易使人与人之间产生情感上的沟通与联系,音乐活动中的集体形式极有益于个体与群体的交往、合作,从而使人感受共处的乐趣。
合唱艺术是建立在配合意识及平等观念之上的,每个合唱参与者有了融汇在集体音乐中的素质,再去追求完美的整体效果,从而达到创造力和纪律性的辩证统一。这种集体的学习和创造过程使参与者在领略音乐艺术的真、善、美的同时,学会怎样与人相处。和谐、协调、平等、包容、互补、扶助、团结、关心等人际关系的准则均在合唱活动中得以体现。
合唱艺术讲究整体音色的和谐、统一;声部之间的均衡、协调;旋律与和声进行中的纵横交错,主次相衬,对称互补,立体展示;声音交替中的有序进行,严密精致;指挥与歌队之间的默契配合,互相关注,个体感知与群体感知的高度统一等等,无不对人的素养、性格、情趣、意志、态度、思想产生积极的影响。
合唱是集体主义教育的最好形式之一,它有利于形成具有统一意志和共同感情的团结集体,有利于培养学生遵守纪律协调一致的集体主义精神。
合唱还可以培养人的适应能力和自制力。合唱中声音个性的过于膨胀是忌讳的。合唱的音色、音量、力度、音准、节奏来不得半点个人随意,演唱中的气息、咬字、吐字、行腔及情感的表达也要在共性中得到统一。这也是一名出色的独唱演员不一定是优秀的合唱队员之原因所在。因此,当一名个性突出的人参加合唱训练后,他首先要适应整体的需要,不断收敛自己的个性,控制自己的声音,不能过份张扬、随意、任性。
在独生子女日益增多的今天,现代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任何人都不能离开社会群体独立“包打天下”,参与合唱训练的人,在这方面就能得到一些锻炼和启示。
合唱又可以培养人在整体中的独立意识和“抗诱惑”能力。合唱中的合作与独立是辩证统一的。合唱要求参与者既有表现作品的整体意识,又有独立的声部观念。合唱者在唱好自己声部的同时,又要接纳不同的声部,合唱不是毫无主见的附和,不是滥竽充数,更不是闻声而动的“两边倒”。因此,当多声部交织进行时,合唱者必须有良好的鉴别能力,抵抗外来因素的干扰。这就好比一个人在集体中,既要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包容谦让,又要互相监督,立场坚定,是非分明。
经过长期合唱训练的人,一般都具有良好的音乐整体感和独立的声部观念,而且感觉敏锐,分辨能力强。这对人的素质教育也是十分有益的。参与合唱的艰苦训练,在集体演唱技能的不断提高中,个人技巧也无形之中得到了提高。追求艺术的完美,对艺术创作的精益求精,不断创新,就是主动向困难挑战的意志磨炼过程。
合唱队员与独唱演员相比,没有炫目的光环,享受不到个人荣耀,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关系是“同呼吸,共命运”的。这与生活中那些不求闻达,只讲奉献的人是多么相似。这种超乎常人的毅力、涵养,又是人才成长的必要条件。
合唱是声乐艺术表现的高级形式,它同时又是一种集体审美活动,合唱将教会学生用审美的态度来对待社会,对待他人,使他们养成一种宽容与慈爱的情怀,从而成为高素质的文明的现代人。我们应该认识到合唱对于实施素质教育,培养人才,改造社会道德风尚的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