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音乐教育在隋唐和五代时期,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尤其是盛唐时期的到来,使中国古代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步入了一个全盛时期,取得了世人瞩目的辉煌业绩,为中国音乐教育史,也为世界音乐教育史写下重重的一笔。
这一时期在民族民间音乐(民歌、说唱音乐、歌舞、戏曲等)、宫廷燕乐(声乐、器乐、歌舞、散乐、创作等)、宗教音乐、音乐教育机构的建立、音乐教育的交流、乐器的制作、乐谱的刊行、乐曲形式的改革、音乐理论及音乐思想等方面,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遥遥走在了世界各国的前头。唐都长安已成为音乐中的“维也纳”之城,世界文化艺术交流的中心。
从教育史的角度看,唐代的教育机构和学制体系达到了空前完备的地步。主要设有: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两大类以及类型各异的职业教育机构。就整体而言,学校可概分为:经学学校(以研习儒家经典为主的学校)、专科性学校、职业性学校三种基本类型。而职业性学校的学生一边工作,一边读书,一边演出,体现了职业音乐教育的特点。
二、官府中的音乐教育机构。
1、大乐署。
大乐署又称太乐属,是太常寺下属的音乐教育、表演机构。它既管雅乐,也管燕乐,机构规模庞大,除一些官员外,“计有文武二舞郎140人,散乐382人,仗内散乐1000人,音声人10027人”。太乐署的学制、考核制度、奖罚标准、教学内容的难易程度等方面,都有严明的规定和健全的制度,这种科学化、体系化、专业化的音乐教育在我国古代音乐教育史上还是十分罕见的。
2、鼓吹署。
鼓吹署即管理鼓吹乐的单位,当时的鼓吹乐主要用在仪仗活动与宫廷礼仪活动之中,因此它所管理的内容除鼓吹乐以外还包括由鼓吹相伴的一些礼仪活动,同时也兼管百戏(古代对诸种戏、乐舞的总称)。“鼓吹署”属于音乐行政管理机构,也即卤簿与军乐的官署。所谓卤簿,指古代皇氏要员外出时,前呼后拥的仪仗队(包括吹奏乐队),人数不等,少者百余人,多者千余人。
3、教坊。
一般指管理教习音乐、领导教习人员的机构。就整体而言,教坊的教学管理制度与太乐署没有多少差别。教坊的教
学任务十分繁重,教学内容丰富多彩,有歌、舞、器乐及散乐等。教坊还担任着各种不同的演出任务,使学生所学的技能及时地付诸实践。学生来源不等,有农家民女,也有富豪子弟。他们通过学习之后,进行业务考核,根据成绩优劣进行等级分配。
4、梨园。
是培养、选拔音乐人才的教育机构,主要教学内容是传习“法学”。唐代的梨园有三个:其中最重要的是内廷梨园,由宫廷直接管理,皇帝亲自执教。西京有一个“太常梨园别教院”,以传习法曲为主,并担任着一定的演出任务和新作品演奏的任务。洛阳有一个“梨园新院”,以传习和演奏俗乐为主,兼学其它。
5、小部音声。
是梨园法部特设的一个音乐“少幼班”,是在唐玄宗亲自倡导与关照下设立的。目的是为唐乐的稳步发展和统治者的需要,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基础,并与其它音乐教育机构组成一个较为完整的音乐教育体系。
这种专业化、体系化的音乐教育机构可与当今的音乐学院相媲美,即使对于今天的国民音乐教育的发展,仍有很大的启发和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