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充分理解基本概念,不必死记规则。和声学规则虽多但限制却少。况且记住 这些“禁条”就不会犯大错,因此应先记“禁忌”。
(2).坚持做习题。音乐不同于数理化,它无绝对的标准,习题也非一种答案。只有多做多练才会记牢,提高。
(3).多听名曲。这实际上是最有效的手段。初学者可多听简单,好懂又好听的曲子。
二.曲式学
曲式是指乐曲的结构形式。有“单段体”、“两段体”、“三段体”、“变奏 曲式”“奏鸣曲式”及“回旋曲式”等。各主题乐段用“A,B,…”表示。如“两 段体”的曲式图式是“ AB ”;“三段体”的图式是“ ABA''”,第三段A''与 第一段基本相同。儿童歌曲多为两段体甚至一段体;通俗歌曲多是三段式。而“圆 舞曲”则常采用回旋曲式。
三.复 调
“复调”是相对于“主调”而言。如果只有一个声部担任主题旋律,其它声部仅起衬托作用,这样的音乐叫主调音乐。如果旋律声部不只一个,且各声部横向上彼此具有独立性,纵向上构成和声关系,形成和协的有机整体,则这样的音乐叫作“复调音乐”。复调音乐中,各声部的旋律依主次关系被称作“主旋律”、“副旋律”。主旋律只有一个。复调是重要的作曲技法,应用甚广,其理论基础是和声学。“赋格”是复调曲式之一,巴赫将其技巧发展成熟。
四.对位法
对位是“复调音乐”写作技法之一。它以和声学为理论基础,使各声部既协和又相对独立。如重声合唱(三重唱,四重唱)就是用对位法写的。对位法又有“严格对位”和“模仿对位”之分。俄、德音乐理论家推崇、恪守严格对位。
五.旋 律
旋律就是曲调。它是一乐曲区别于它乐曲的根本特征,好似建筑物的风格和韵律。“音素”构成“动机”,动机进一步发展成主题从而形成旋律。具体说来,一 定的“音型”、“节奏型”按特定的节奏节拍规律组合形成旋律。旋律具有视觉性 :它体现在旋律线(符头的连线)上。早期有些音乐家追求“旋律线的优美”,认为 好的旋律视觉上也应是美的。旋律的创作一靠天才二靠灵感三靠实践。旋律写作的技巧性是很强的,其发展手法多种多样,最为丰富。常用的发展手法有:重复,模进,模仿,紧缩,扩展,变化,对比,变奏等。多数概念的讲解要通过板示和视听。(见音乐欣赏讲座(3))。
六.配 器
配器法是管弦乐的写作技法,故又称为“管弦乐法”或“乐器法”。但对于一切乐队的演奏乃至于通俗歌曲的伴奏都离不开配器的运用,因此学一点配器知识很有实用价值。
学习配器法是要解决如下问题:
·各种乐器的发声原理,音色,音量及演奏法等·各种乐器间音量上的匹配关系·正确地选用乐器以求正确地表现作品的主题及风格现假设一个例子:我写了一部小提琴协奏曲。但小提琴手拿到谱子后来找我说:没法拉。我坚信写作没有问题:旋律优美、和声丰满。问题在哪?可能有三。一是分谱的音域不对,上限或下限超出小提琴的音域范围。二是我把三和弦写成三个音,而小提琴最多只能同时拉出两个音,琴手当然没法拉。三是和弦音程过大:如一个音在G弦(四弦)上,而另一个则跑到了A弦(二弦)上。当中隔着一根弦,你让他(她)怎么拉?! 再如,一个乡镇企业发了以后买了一堆洋乐,组成了乐团,排演了节目,遂请专家光临指导。可指挥看后大摇其头,表示爱莫能助。原因是⑴乐器数量不匹配,有些超过大型乐团;⑵不讲配器,搞大齐奏,这是专业乐手也难以办到的。
以上两例失败原因盖出于不懂配器常识。此外,在通俗歌曲伴奏中,若不适当运用配器法也可出现一些问题,如“杂乱无章”,“喧宾夺主”之类。但电声乐器的发音、音色、功能特点及演奏技巧等都与传统乐器迥异,自成体系,故传统配器法基本不适合于纯电声乐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