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理——音乐理论,包括:音响学、记谱法、旋律、节奏、和声、对位、作曲、曲式和音乐美学诸方面,不同时代的乐理论着可以只谈其中的一个或几个方面。
节奏——音乐在时间上的组织。有自由节奏、灵活节奏、有量节奏、韵律节奏。
记谱法——标出音高和节奏的音乐记写法。
音乐学——系统研究音乐创作及其历史的学科。英文musicology一词创用不久,有些自以为才智比评论家或研究人员略胜一筹的人,往往自诩为"音乐学家"。德文的musikalische Wissenschaft意为"音乐科学",暗示运用科学方法研究音乐的特性和历史,1863年由弗里德里希?克里贵德最先采用,1885年用作期刊的名称(Vieteljahrschriftfur Musikwissenschaft",《音乐学季刊》)在《音乐学季刊》第一期中,吉多,艾德勒把音乐学分成历史音乐学(包括古乐;曲式分类;作曲的实践和理论准则;乐器等内容)和系统音乐学(包括和声、节奏、旋律的规则;音乐美学;音乐教育;音乐民族学等内容)两部分,并列举配合各部分的综合性和专题性研究。用科学方法解释音乐风格的历史变迁,既有其优点也有其明显的局限性,因此近年来音乐学一语所指的是音乐史的研究,特别是手稿和早期出版物的翻译和编订;是关于作曲家、机构、乐器、曲式和表演方式的知识的发现和解释。不仅编辑出版音乐作品的现代版,还出版理论家的论着、演唱演奏的教材、辞典和评论的现代版。音乐学的主要目标依然是深入了解作曲家的艺术,这与演唱演奏者、和历史学家都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