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学制:五年。
音乐学专业
(1)培养目标:培养能在有关艺术院校(系)、社会音乐团体、科研单位和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中外音乐史、中外民族音乐理论、音乐美学、音乐教育理论的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等工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2)主要专业课程: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中国民族音乐(包括民歌、曲艺、器乐戏曲)、外国民族音乐、音乐美学基础、中外音乐美学史、教育学、心理学 、视唱练耳、和声、复调、曲式、配器、合唱、钢琴、论文写作等。(以上课程,根据不同的侧重可以有所选择。)
(4)学制:五年。
演唱专业
(1)培养目标:培养能在专业文艺表演团体、有关艺术院校从事独唱、合唱、歌剧演唱以及本专业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
(2)主要专业课程:声乐、重唱、民族音乐演唱、歌剧表演、台词、体形训练、专业艺术史、外语语音、中外音乐史、民族音乐概论、视唱练耳、和声、复调、曲式、合唱、钢琴等。
(3)学制:五年。
键盘乐器演奏专业
(1) 培养目标:培养能在专业文艺表演团体,有关艺术院校从事钢琴键盘乐器独奏,重奏,伴奏以及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德才兼备德高级专门人才。
(2) 业务要求:学生应掌握马克思主义道德基本原理;具有较扎实的专业技术基础;掌握主修乐器必要的理论知识,较高的演奏技能和一定数量的曲目;熟悉不同时代各种风格的音乐作品;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的能力以及初步的科研能力;在掌握外语工具方面,应具较强的阅读本专业书刊的能力,一定的听说能力,初步的写作能力。
(3) 主要专业课程:主修乐器,室内乐演奏,教学法,主修乐器艺术史,伴奏,中外音乐史,民族音乐概论,视唱练耳,和声,复调,曲式等。
结合教学,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调查,业务实习等实践活动。
(4) 学制:四年。
管弦(打击)乐器演奏专业
(1) 培养目标:培养能在专业文艺表演团体,有关艺术院校从事管弦乐器(外国打击乐器)的独奏,室内乐演奏,交响乐演奏以及本专业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2) 业务要求:学生应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掌握主修乐器必要的理论知识,较高的演奏技能和一定数量的演奏曲目;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从事教学工作的能力以及初步的科研能力;在掌握外语工具方面,应具有较强的阅读本专业书刊的能力,一定的听说能力,初步的写作能力。
(3) 主要专业课程:主修乐器,重奏,合奏,管乐艺术史,弦乐艺术史,乐队发展史,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民族音乐概论,视唱练耳,和声,复调,曲式,钢琴等。(以上课程,根据不同的主修乐器可以有所选择。)
结合教学,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调查,业务实习等时间活动。
(4) 学制:四年。
民族器乐演奏专业
(1) 培养目标:培养能在专业文艺表演团体,有关艺术院校从事民族乐器的独奏,重奏,合奏以及本专业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2) 业务要求:学生应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掌握主修乐器必要的理论知识,较高的演奏技能和一定数量的演奏曲目;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的能力以及初步的科研能力;掌握至少一件副修乐器,达到一定的演奏水平;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努力发展学具有编配或创作,指挥,乐器改革等方面的能力;在掌握外语工具方面,应具有较强的阅读本专业书刊的能力,一定的听说能力,初步的写作能力。
(3) 主要专业课程:主修乐器,副修乐器,重奏,合奏,民族乐器艺术史,外国音乐史,民族音乐概论,视唱练耳,和声,复调,曲式,钢琴等。
(4) 学制:四年。
音乐文学专业
(1) 培养目标:培养能在专业文艺表演团体,有关艺术院校和音乐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歌词和歌剧剧本的创作,编辑以及本专业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