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培养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教育方面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音乐实践技能,受到音乐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基本训练,以及教育理论和教学实践的基本训练,形成良好的音乐教师素养,获得从事音乐教学的基本能力和一定的音乐教育研究能力。
主干学科:艺术学、教育学。
主要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音乐、民族民间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合唱与指挥基础、音乐教育理论基础、音乐美学、声乐、钢琴、器乐。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教育实习、见习、教育调查、社会调查或毕业论文等,一般安排15~20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并具备较全面的音乐创作知识、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能在有关文艺单位、艺术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的创作、教学、研究、编辑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作曲技术与作曲技术理论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本专业严格的基本训练,掌握音乐创作、教学、研究运用各种曲式和体裁的作曲技巧;侧重学习技术理论者,应深入系统地掌握和声、复调、曲式、配器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侧重学习视唱练耳者,应深入系统地掌握音乐院校视唱练耳教师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侧重学习戏曲音乐作曲者,应系统地掌握戏曲音乐艺术的基础知识、戏曲作曲的基本技能和创作规律,具备从事戏曲创作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侧重学习电子/电子计算机音乐者,应系统地掌握电子技术的有关知识、能较熟练地通过电子计算机进行音乐分析、研究和创作。
主干学科:艺术学。
主要课程:作曲、作曲技术理论、视唱练耳、音乐史、戏曲史、中外民族民间音乐、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中国传统音乐分析、现代音乐分析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社会实践、艺术实践、教学实践等,一般每学期安排1~2周。
修业年限:四年或五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相近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
音乐表演(指挥、演唱、乐器演奏)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并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的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表演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本专业严格的技能训练,具有较高的指挥或演唱(奏)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音乐作品的分析方法;
3具有演绎不同风格及体裁的音乐作品的能力;
4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科学研究能力。
主干学科:艺术学。
主要课程:表演、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重奏(唱)合奏(唱)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社会实践和艺术实践等,一般每学期安排1~2周。
修业年限:四年或五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相近专业: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学制内容年限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1)培养目标:培养能在有关文艺单位、艺术院校(系)、科研机构及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音乐创作、教学、研究、编辑等工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2)主要专业课程:民族音乐概论、中外音乐史、合唱、钢琴、作曲、视唱练耳、和声、复调、曲式、配器。
(3)学制:五年。
指挥专业
(1) 培养目标:培养能在专业文艺表演和有关艺术院校从事指挥交响音乐、民族管弦乐、歌剧、舞剧、合唱以及本专业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2)主要专业课程:指挥、总谱读法、乐队学、合唱学、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民族音乐概论、视唱练耳、和声、复调、曲式、配器、合唱、声乐(合唱指挥必修)、钢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