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的音乐由于在十九世纪中、末时期出现了唯一的着名人物—柏辽兹,现代音乐教育体制的基本原则才得以发展。音乐教育体制的基本原则旨在为音乐家提供专业培训,提高公众的音乐兴趣,还要通过音乐学校、国家教育权力机构以及私立机构所组织的活动认识到音乐教育的目的。
中世纪末和1789年期间,大约有400所唱诗班学校教唱歌、对位法和乐器演奏技艺,绝大多数法国作曲家都曾就学于这些学校。
1884年有24所其特点各有不同的州管辖国立音乐学校,这些学校1948年被改为3个类型的学校,都要提供14种培训:视唱练习、钢琴、发声、4种弦乐器、4种木管乐器和3种铜管乐器的训练。
1966年到1974年间建立了14所地方国立音乐学校,其目的是造就一批具有一般文化修养的音乐家和具有高尚情操的民众。这些机构三分之一的时间用于音乐教学,其余时间用于普通文化课教学。
大学的音乐教育极为不同。1971年以来,许多大学设立了教师进修系科,担负起第一流的音乐学院现存系科和巴黎的拉封登中学培训教师的作用。法国的音乐中心是沙耶和韦伯建立的“巴黎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