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音乐史之巴洛克时期(八)
G.F. 亨德尔(Handel)[德,入英国籍]
1705年写出第一部歌剧,此后在意大利游历,大部分时间在英国度过,将自己才华展示在他乡,广泛的社会交往,贴近大众,深入生活,得到宫廷贵族支持。主要在歌剧和清唱剧领域,按照声乐的思维方式理解音乐,发挥声音全部潜质。风格宏伟纯朴,伴以强烈的英雄主义,自如、深刻地表达史诗般的宽广。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对合唱情有独钟。音乐形象与音乐语言的特点鲜明突出。多用合唱和咏叹调。作品以宗教传说来歌颂现实的政治意义,多以《圣经》为题材,这两个特点使得亨德尔的清唱剧在英国受到普遍欢迎。代表作品:(前期以歌剧为主)歌剧《阿尔米拉》《乞丐歌剧》《罗德里格》《阿格里皮那》;(后期以清唱剧为主)清唱剧《弥赛亚》《扫罗》;管弦乐《水上音乐》。
J.S. 巴赫(Bach)[德]
西方音乐之父,一生平淡无奇,为生计而奔走,不为一时的名利左右。几乎从未进入过上游社会,很少得到宫廷贵族的赏识和支持,在世时名望很低。赋格曲的终结者。崇高的人道主义精神,谦逊的美德、善良圣洁深邃的心灵。音乐特征:高尚、随和、善良、深沉,鲜明的民族风格,吸收民间舞蹈音乐,最后一位宗教音乐作曲家。用宗教题材反映他对现实生活的深刻体验。代表作品:《b小调弥撒曲》《圣母颂歌》《十二平均律钢琴曲集》《马太受难曲》《约翰受难曲》《农民康塔塔》。
亨德尔与巴赫的比较
生平:亨德尔按照当时音乐家的惯例,把音乐才华展示在他乡然后载誉归来,一生等到宫廷与贵族赏识;巴赫一生平淡无奇,从未离开过德国,默默从事自己教堂与宫廷中的本职工作,几乎从未进入过上层社会,很少得到宫廷贵族的赏识和支持。两人都出生于萨克林帝侯领地。艺术风格:亨德尔按照声乐的思维方式理解音乐,巴赫按照器乐的思维方式理解音乐。前者是对传统的继承,后者是未来的先锋。亨德尔发挥声音全部潜质,使歌剧清唱剧达到那个时代恢宏壮丽的极点;巴赫音乐创作中情感表现没有那样气势磅礴,没有巴洛克音乐的庄严与华丽,怀着对宗教的深厚感情,把赋格曲的魅力推向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