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纪末的英国歌剧十分崇尚外来艺术,他们很乐意接受意大利和法国的音乐艺术,而本国的歌剧却得不到应有的重视。 17世纪40年代,正值英国共和政体时代曾一度发动了“清教徒运动”,停办教会所属的音乐学校,许多教堂的音乐设施遭到破坏。这一运动也波及到了戏剧领域,舞台剧被禁演,但歌剧由于被看作是音乐会,因此可以悄悄地上演,那就是在路特兰剧院,仿照古代形式,用朗诵及音乐演出的《第一天的音乐会》。所谓古代形式,意指1600年,意大利佛罗伦萨一般人士所用的宣叙调及古典音乐。促成此事的有威廉?载夫南特爵士,也许因为他在巴黎听过一些意大利式的歌剧,因为他在法国随跟随查理一世的皇后很久。但是这种所谓“第一天的音乐会”,只不过是一个试验,看看能否通过禁演普通话剧的当局这一关而已。载夫南特后来荣膺英国的桂冠诗人,《第二天的音乐会》剧本就是他写的,数月之后,载夫南特在英国演出了第一部歌剧《罗德之围》,剧中所用的对话,自始至终都是有音乐伴奏的,音乐部分是洛克、科尔曼、劳斯、库克、赫德森等作曲家执笔,这里面有宣叙调,但究竟是怎样的曲式,已难以查考。载夫南特曾说,宣叙调在其它国家虽大行其道,但在英国却没有它的地位。至1660年王室复辟,清教徒禁演舞台剧的禁令撤消了,歌剧可以光明正大地登台演出。许多剧院纷纷重新开业。在此以前正式歌剧只是偶尔演唱,也并非模仿意大利或法国式的古典神话为题材,都是有关民族利益的为主题,如《西班牙对秘鲁人的残酷与虐待》、《德拉克爵士的故事》等。
由于英国歌剧的先天不足,虽有古老的音乐传统,但与意大利、法国相比,歌剧作曲家相当匮乏。而英国王室热衷于欧洲大陆方兴未艾的歌剧,他们宁可花钱邀请法国和意大利的歌剧作曲家赴英工作,也不关心和支持本国的歌剧创作,所以法国和意大利的歌剧在英国占据了绝对的统治地位。
17世纪末的英国歌剧终于度过了艰难而漫长的孕育期,远在中世纪,英国就产生了假面具舞会、哑剧等艺术形式。到17世纪初,假面剧作为贵族圈内的一种娱乐表演形式风行一时,即使在内战期间,假面剧仍活跃在上层社会交际场合。这一时期的假面剧中有包括宣叙调在内的独唱、重唱、合唱、舞曲和各种器乐曲,实际上是一种“准歌剧”的形式,但朗诵式的道白在剧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种综合各种艺术表现手段的音乐戏剧体裁,在英国戏剧中居主导地位,16至17世纪之交的莎士比亚戏剧就具有这样的风格。当时着名的假面剧有1634年上演的《科马斯》和1653年上演的《丘比特与死亡》。1684年,约翰?布洛的假面剧《维纳斯和阿多尼斯》问世,这是英国第一部从头至尾都是演唱的田园歌剧,带有法国和意大利歌剧的明显痕迹。此剧的序曲和序幕是法国式的,咏叹调和宣叙调则是意大利美声唱法和英语歌词的结合体,全剧音乐具有纯正浓烈的英国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