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艺术类考生在录取艺术类专业时,不再享受其他照顾性政策。
附件:1、甘肃省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在甘肃境内进行专业考试管理办法
2、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进程表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甘肃省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在甘肃境内
进行专业考试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在甘肃境内进行专业考试的管理,公正、公平地选拔人才,按照教育部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我省在兰州艺术学校、兰州第五十三中学(原铁三中)、甘肃省广播电视学校设立考点。艺术专业考试工作在甘肃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以上三考点由兰州市招生办公室统一管理相关院校负责专业考试的各项工作,考点负责配合招生院校安排好
服务工作。
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的省外院校,必须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在我省指定的考点组织校考。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委托兰州市招办负责省外院校在我省设置考点的考试管理工作。每所院校相同专业只能选择一个相关考点进行专业课考试。
二、遵照教育部的规定:“须将专业考试实施方案,报考点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自觉接受考点所在省级招办的指导和监督。”招生院校须在考点公布考试实施方案和招生
简章,内容包括办学类型、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录取规则和学费标准;同时注明招收专业为艺术文或艺术理。招生院校向考点报送的招生
简章须有院校招生部门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