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是奴隶制度发展到鼎盛时期,它在殷商各种典章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一整套维护和巩固封建统治的礼乐制度。西周统治者特别重视礼和乐的社会作用,认为礼可以分别贵贱等级。乐可以使人互相和敬,两者结合起来,就能够维护贵族的等级秩序而有效地统治人民。
西周的宫庭音乐大体可分为六代之乐、雅乐、颂乐、房中乐和四夷之乐等几种。六代之乐是指历代传下来的六部大型乐舞。这些乐舞主要用于祭祀天地、山川、祖宗,特点是规模宏大而声调平淡、缓慢、给人以严肃静穆之感。颂也是大典乐歌,用于天子祭祖、大射、视学以及两君相见等重要典礼中,内容大都是史诗性的,往往带有一些神话色彩;音调也以缓慢为特色,但比六代之乐可能要清越一些,唱时用瑟伴奏。
雅有大雅、小雅之分。大雅的内容与颂相似,所用场合亦大体相同;小雅比较接近于民歌或者根据民歌改编而成。常用于士大夫饮酒礼中,唱时用瑟或琴伴奏,称为"弦歌"。房中乐是后妃们在宫内侍宴时唱奏的乐歌,以周南、召南之类民歌为主,唱时不用钟、磬,只用琴、瑟伴奏。四夷之乐是指来自秦、楚、吴、越等边区各民族的音乐,多属歌舞性质,伴奏以吹奏乐器为主。
从远古到奴隶社会前期,是我国音乐逐步成型和开始发展的时期。商代由于冶炼等工技的发展,促进了乐器制造的进步。出现了钟、铙等等铜制击乐器、编管乐器也有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