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性质
本课程是中国音乐学院音乐教育专业培养方案确定的一门必修的主干专业课,授课对象主要是音乐教育专业的本科学生,同时面向中国音乐学院各专业的本科学生以及研究生。本课程的教学时数为2学时/周/1学期,参加本课程的学习并达到课程评价要求者,可获2学分。本课程的先修课程为心理学和教育学基础。
二、课程价值
本课程是音乐教育基本理论与音乐教学实践相结合,理论见于实践的课程,其主要价值在于为从事音乐教育教学工作奠定综合性的知识和技能基础。
三、课程目的
(一)总体目的
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音乐教育观,并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培养学生的教师职业意识;指导学生较系统地掌握从事学校音乐教育教学所必备的音乐教育教学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培养音乐教师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教学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够胜任学校音乐课堂教学和课外音乐活动的指导,并为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二)具体目标
本课程本着“了解观点、掌握规律、设计方法、解决问题”的目标原则,使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
1、明确音乐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了解学校音乐教育教学目标、任务、要求;掌握学校音乐教育的基本理论、一般规律,熟悉学校音乐教学的过程、教学原则、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掌握音乐课堂教学的基本技能;能独立进行教学设计,胜任中小学的音乐课教学。
2、了解学校音乐教育理论和实践的历史沿革与发展;了解国内外著名音乐教育体系和教学方法;了解国内音乐教育课程改革的研究成果,拓展教学与研究的视野。
3、在积极主动地参与课堂教学活动中,培养学生的教学实践能力和教学创新意识;培养学生阅读研究资料文献、独立思考、创造性地解决问题和进行音乐教学研究的能力。
四、课程内容
(一)内容选择原则
1.学科内容体系与课程教学改革相结合的原则
本课程的内容体系包括传统与现代、中国与外国的音乐教学法简介,以及现行国家标准以及课程改革实验。内容选择既要考虑到音乐教学法的基本内容,也要关注基础教育改革新成果和前沿、热点问题;既要有传统教育理论的介绍,也要有现当代教育思潮的阐述,使学生能及时追踪音乐教育教学改革的动态,较快地衔接和适应学校音乐教育教学实际。
2.国家课程与实际教学相结合的原则
教学内容的选择既要考虑国家标准的理念,又要联系学校教学和学生的实际
3.音乐教学实践与理论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以音乐教学实践为引导进行教学理论学习,并侧重音乐教学的实际分析,在音乐教学活动的具体分析中,理解音乐教学的方法和理念,力图体现学科的基础性、改革的前沿性以及活动的实践性的结合。
(二)课程基本内容
1. 传统音乐教学法概述与要点。
2. 现代音乐教学法概述与要点。包括:国内外音乐教学法概述学校音乐教育的历史、改革和发展;音乐课程与教学的发展历史,音乐教学研究的发展历史,音乐教育学科发展展望,以及音乐课程与教学改革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3. 课程标准与音乐教材分析,包括音乐课程标准的解读和实施,学校音乐教育教学所用教材的选编原则,编写理念、编写内容、课例及校本教材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依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现状,理解学校音乐课程的目标、内容和标准。
4. 音乐教学设计,包括音乐课堂教学的总体构思、课时计划的撰写等。
5. 音乐教学见习与课堂模拟讲课。
五、课程实施
(一)学时安排
本课程的学时为36学时
(二)教/学方式
1. 教师课堂演示引导讲授
2. 学生课堂分析交流。
3. 学生个体/小组课外实践研究(项目)
4. 实地考察
5. 说课与试讲
(三)主要教科书与参考书目
1. 杜光、王克:《中等学校音乐教学法》,人民音乐学院出版社,2005年 。
2. 曹理:《音乐学科教育学》,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
3. 曹理等:《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学》,上海教育出版社,1993年。
4. 教育部:《音乐课程标准》(“义务教育”“高中”),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
5. 教育部:《音乐课程标准解读》,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
6. 教育部:《艺术课程标准》(“义务教育”“高中”),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
7. 教育部:《艺术课程标准解读》,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
(四)教学条件
1. 教师条件
本课程要求对音乐教育学学科建设具有一定积累的教师承担主讲。
2. 设备条件
本课程需要使用计算机、投影、声像等多媒体教学设备;音乐课堂教学用乐器,如:竖笛、口风琴、大成夫乐器等。
六、课程评价
1. 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既注意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学习态度、进度和问题,又要关注学生学习目标达到的结果、程度和质量,以量化评价和质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作出整体性的学习评价。
2. 通过自评、互评和他评的形式,评价学生的音乐教学能力,充分展示本门课程学习的实践性特点。学生要多动脑、动手、动嘴,以模拟课堂音乐教学为贯穿,可采用分教学环节试讲,分专题试讲等微格教学技术,通过小组试讲、有教师指导的课堂试讲到独立的教育实习,学会教学设计、说课、讲课以及进行教学反思。
3. 评价指标:包括学习态度和教学创新能力、音乐课堂教学基本操作能力、学科基础理论掌握水平、教材分析能力的质性和量化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