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格证发放 学校根据本科招生计划和专业考试成绩,以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名单,并将《2017年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4月15日前发给考生。 二、录取原则 音乐学、舞蹈学、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舞蹈学(健美操方向)、广播电视编导、艺术设计、美术学、动画等专业从投档考生中按专业名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专业名次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