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单招时间及地点
 
  经华中师范大学同意上报湖北省教育厅审批批准后我院于2017年在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山东省设点进行艺术类专业考试,而后,通过与各省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协调安排后,考试类专业、时间和收费标准如下:
  
  一、考试专业和时间
  
  1、内蒙古自治区
  
  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摄影、音乐表演、表演(影视表演方向)、表演艺术(演艺主持方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与教育方向)
  
  报名时间:2017年1月13、14日
  
  考试时间:2017年1月15、16日
  
  报名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
  
  2、吉林省
  
  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表演(影视表演方向)、表演艺术(演艺主持方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与教育方向)
  
  报名时间:2017年1月15、16、17日
  
  考试时间:2017年1月18、19日
  
  报名地点:长春市艺术实验中学
  
  3、山东省
  
  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摄影、音乐表演、表演(影视表演方向)、表演艺术(演艺主持方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与教育方向)
  
  报名时间:2017年2月23、24日
  
  考试时间:2017年2月25、26日
  
  报名地点:山东省济南商贸学校(济南市历山路10号)
  
  二、收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摄影、音乐表演、表演(影视表演方向)、表演艺术(演艺主持方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与教育方向):200元
  
  报名提供材料:照片2张、高考报名表复印件1张
  
  2017年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内蒙古、吉林、山东艺术专业考试说明
 
  一、招生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音乐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与教育方向)、表演(影视表演方向)、表演(演艺主持方向)
  
  (摄影专业仅在内蒙古、山东组织考试)
  
  二、报名考试注意事项
  
  1、报名条件: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和省高考报名登记表到指定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2、报考费用:初复试一次进行收费200元。
  
  3、考试时间及地点:
  
  省份
  
  考生范围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地点
  
  内蒙古
  
  内蒙古
  
  1月13日—14日
  
  1月15日—16日
  
  内蒙古师范大学
  
  吉林
  
  吉林
  
  1月15日—17日
  
  1月18日—19日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山东
  
  山东
  
  2月23日—24日
  
  2月25日—26日
  
  山东省济南商贸学校
  
  三、考试科目及评分标准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
  
  1.考试科目:
  
  (1)指定稿件播读;
  
  (2)模拟主持或主题讨论;
  
  (3)回答考官提问;
  
  (4)才艺展示(附加)
  
  2.评分要求:
  
  (1)形象气质(30%);
  
  (2)语音面貌(30%);
  
  (3)思维反应(40%);
  
  (4)特长才艺(附加10分)
  
  (二)广播电视编导
  
  1.考试科目:
  
  (1)自我介绍;
  
  (2)编讲故事;
  
  (3)回答提问或即兴评述;
  
  (4)才艺展示(附加)
  
  (5)影视作品分析(笔试)
  
  2.评分要求:
  
  (1)自我介绍(10%);
  
  (2)编讲故事(30%);
  
  (3)回答提问或即兴评述(20%);
  
  (4)影片分析(笔试)(40%)
  
  (5)才艺展示(附加10%)
  
  (三)摄影
  
  1.考试科目:
  
  (1)自我介绍(可自带艺术创作作品);
  
  (2)考官提问;
  
  (3)摄影理论知识、文艺理论常识(笔试);
  
  (4)图片分析(笔试)
  
  2.评分要求:
  
  (1)综合素质考查(20%)
  
  (2)摄影理论知识、文艺理论常识(40%)
  
  (3)图片分析(40%)
  
  (四)表演(影视表演方向)
  
  1.考试科目:
  
  (1)演唱(清唱)自备歌曲一首
  
  (2)自备稿件朗诵
  
  (3)形体(自备各种舞蹈、武术、健美体操等,需伴奏带)
  
  (4)命题小品
  
  2.评分要求:
  
  (1)声乐:声音条件、音乐素养、乐曲的表达(30分);
  
  (2)台词:声音的音质音量、作品的表现力、感染力、形象感(40分);
  
  (3)形体:动作节奏、韵律、感觉、情绪、协调性、基本功(30分);
  
  (4)表演:审题准确、立意鲜明、构思严谨、表演时自信、松弛、投入真实(50分)
  
  (五)表演(演艺主持方向)
  
  (1)自备稿件(自备朗诵材料一篇,语言、散文、故事、诗歌皆可)(30分);
  
  (2)命题小品(指定题材,由学生做集体小品或双人小品,进行即兴表演)(30分);
  
  (3)即兴主持(指定题材,由学生做双人现场主持或单人现场主持)(20分)
  
  (4)才艺展示(根据考生特长进行展示,形式不限)(20分);
  
  (5)命题评述(笔试,30分钟)(50分);
  
  (六)音乐表演
  
  1.考试科目:
  
  (1)现场背谱演唱(演奏)曲目一首;
  
  (2)乐理、练耳(笔试)
  
  2.评分要求:
  
  声乐:
  
  (1)嗓音条件: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30分);
  
  (2)演唱方法:呼吸、声音通畅、吐字清晰(40分);
  
  (3)音乐表现:歌曲情感、歌词、音准、节奏准确、旋律流畅(30分);
  
  (4)笔试:练耳(30分)、乐理(20分)
  
  钢琴、器乐:
  
  (1)具有正确的演奏姿势与方法(15分);
  
  (2)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40分);
  
  (3)能较好的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与艺术表现力(30分);
  
  (4)作品的难度与作品完成质量(15分)
  
  (5)笔试:练耳(30分)、乐理(20分)
  
  (七)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与教育方向)
  
  (1)舞蹈基本功能力测试(腿、胯、腰的软开度--下叉、搬腿、下腰个人技巧展示--跳、转、翻)(50分)
  
  (2)剧目(片段)表演(自备录音带,不能跳组合,可穿剧目服装)(50分)
  
  (3)即兴表演能力测试(命题情景抽签配音乐);(50分)
  
  四、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1、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3月底上网查询成绩,网址为:http://zs.whmc.edu.cn。成绩公布后,我校将进行专业划线,并邮寄上线考生的成绩单和专业合格证。
  
  2、专业合格证发放的原则:
  
  依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并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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