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考试办法和时间
(一)文考报名
凡报考四川音乐学院艺术类各专业的四川考生均须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办理文考报名手续,领取《报考证》。
逾期未办理艺术类文考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
(二)音乐类专业考试报名
1、考生须持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于2017年3月6日至3月7日上午到四川音乐学院校本部进行专业考试报名。考生可单报或 兼报“音乐学(音乐教育)及音乐舞蹈类”和“音乐理论、作曲及音乐表演类”专业,其中“音乐理论、作曲及音乐表演类”专业最多可选报二个(限二个)考试类 型不同的专业。按省规定的标准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并签订《专业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凡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不得参加专业报 名、考试,遗留问题责任自负。
2、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生号和姓名必须与《报考证》一致。
专业考试
3月9日下午公布各专业笔试科目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同时考生熟悉笔试考场。3月10日至3月12日进行各专业笔试科目考试(所有专业笔试科目的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情况以考点张榜公布的为准)。
3月13日至3月19日进行各专业面试科目考试。考生所报专业的面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以本人专业《准考证》上打印的时间为准。
凡不按规定时间和顺序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专业考试不分初复试,一次进行。除钢琴、竖琴、双排键电子琴、定音鼓外,其它乐器均由考生自备。考生凭《居民身份证》、《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科目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