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1)笔试,普通话基础知识及其综合运用,时间60分钟(50分)
(2)面试(250分)
①形象气质与上镜效果(70分)
②自我介绍,时间1分钟(10分)
③语言能力与主持能力(140分)
a.朗读自备材料(诗歌、散文、寓言等,2分钟)
b.播发指定稿件并即兴回答问题(5分钟)
④个人才艺展示(30分)
2.编导类
(1)笔试(200分)
①综合知识及命题写作,时间120分钟(综合知识40分,命题写作60分,共100分)
②影视作品分析及命题编故事,时间160分钟(含看片时间)(影视作品分析70分,命题编故事30分,共100分)
(2)面试(100分)
①自我介绍(10分)
②命题演讲或根据材料评析(40分)
③回答考官提问(50分)
(二)考试安排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和编导类专业考试在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进行,考生报到缴费均分两批次进行。株洲、湘潭、岳阳、常德、张家界、娄底、郴州、自治州的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考生2016年1月16日报到;长沙、衡阳、邵阳、益阳、永州、怀化的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考生17日报到。考试时间为18日至22日,其中笔试时间统一为18日9:00~10:00。株洲、湘潭、岳阳、常德、张家界、娄底、郴州、自治州的编导类考生1月23日报到;长沙、衡阳、邵阳、益阳、永州、怀化的编导类考生24日报到。考试时间为25日至30日,其中笔试时间统一安排如下:
所有考生需在考前到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了解有关事项,过时不予补考。
六、表演类
(一)考试内容与分值
表演类专业考试总分为300分,考试内容及分值为:
1.身材形象(40分);
3.朗诵(自选诗、寓言、
小说片段或散文一篇,时间限定3分钟内,60分);
4.表演(由主考老师命题表演即兴
小品,100分);
(二)考试安排
报考表演类专业的考生凭《专业考试证》、身份证于2016年1月12、13日到湖南艺术
职业学院报到缴费,考试时间为14日至18日。
七、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为临帖、创作、专业理论知识(2017年开始改为
国画);各科成绩满分分别为临帖120分、创作120分、专业理论知识6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安排
报考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专业的考生凭《专业考试证》、身份证于2016年1月9日到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报到缴费,10日考试。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书法考试时间安排
(一)考试内容及分值
影视节目制作类和摄影摄像类专业考试总分均为300分,考试内容及分值为:
1.影视节目制作类
(2)编写故事(100分);
(3)影视作品分析(看片后写分析文章,100分)。
2.摄影摄像类
(1)
画面组合(根据所提供的若干
画面组合成一个画面叙事段落,150分);
(2)影视作品评析(看片分析,1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