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试所需的道具、乐器(钢琴除外)自备。
二、美术类
(一)普高美术(考试执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专业考试大纲》〈湘教考命字[2008]3号〉)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速写。各科成绩满分分别为素描120分、色彩120分、速写60分,总分300分。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长沙市、益阳市考生到湖南师范大学考点考试;株洲市考生到湖南工业大学考点考试;湘潭市、娄底市考生到
湖南科技大学考点考试;衡阳市考生到衡阳师范学院考点考试;邵阳市考生到邵阳学院考点考试;岳阳市考生
到湖南理工学院考点考试;常德市考生到湖南文理学院考点考试;郴州市考生到湘南学院考点考试;永州市考
生到永州市教育考试院直属考点(永州市第八中学)考试;怀化市考生到怀化学院考点考试;张家界市、湘西
自治州考生到吉首大学张家界校区考点考试。考试所需绘画工具、颜料自备。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身份证于2016年1月14、15日到相应的考点报到缴费(其中,长沙市内五区的考生14日
上午报到,长沙县、望城县、浏阳市、宁乡县四县(市)的考生14日下午报到,益阳市的考生15日上午报到)
,16日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3.请考点及考点所在市招生考试部门各派一名考务人员于1月12日下午到我院报到,参加13日上午9:00召开的考务会议,领取
试题及相关考试
资料。考试结束后,请各考点于1月17日派两人将
试卷和《监考情况登记表》等送达湖南师范大学
美术学院。
4.我院委托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邵阳市、岳阳市、常德市、郴州市、怀化市、张家界市招生考试部门对设在本辖区考点的组考
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二)职高美术
职高美术与普高美术使用同一套试卷考试,考试时间安排与普高美术相同。2016年1月15日考生凭《专业考试证》、身份证到湖南师范大学工学院报到参加考试。
三、服装类(职高)
服装专业考试科目及各科成绩满分分别为:
人物素描70分、
服装设计80分、服装结构制图70分、服装工艺制作80分,总分300分。考生凭《专业考试证》、身份证于2016年1月15日到湖南师范大学工学院报到,考试时间为16日至19日。考试所需绘画工具、颜料、剪裁工具自备。
四、服饰艺术与表演类(考试执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服饰艺术与
表演类专业考试大纲》〈湘教考命字[2008]3号〉)
(一)报考要求
1.平面
模特、广告
模特(小模)男生身高1.75—1.80米,女生身高1.65—1.70米,五官端正,
形体比例匀称。
2.T台模特(大模)男生身高1.80米以上,女生身高1.70米以上,五官端正,形体比例匀称。
3.具有一定的美术、音乐、舞蹈特长。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1.形体测量(100分)
3.T台表演和展示(泳装、生活装)(120分)
4.知识问答和
才艺(知识问答在
普通话朗诵、
英语(
论坛)朗诵、
即兴问答三项中随机抽取一项;才艺表演在舞蹈、歌唱、器乐演奏、节目主持或
演讲四项中任选一项,时间2至3分钟)(40分)
(三)考试安排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身份证于2016年1月19日到湖南师范大学工学院报到缴费,20日至22日考试。考试所需CD音乐碟、道具等自备。
五、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编导类
(一)考试内容及分值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考试执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大纲》〈湘教考命字[2008]3号〉、编导类考试执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大纲》〈湘教考命字[2008]3号〉)。其专业考试总分均为3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