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代封建王朝中,在宫廷内部或朝廷仪式上为宫廷统治者而演奏的音乐。中国宫廷音乐的类别,如果按其演奏场合,大致可以分为外朝音乐和内廷音乐两大类。外朝,是群臣朝会办事的场所;内廷,是皇帝与后妃生活起居的地方。这两种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音乐。
如果按其功能性质而言,又可分为典制性音乐和娱乐性音乐。典制性音乐主要用以显示典礼的隆重和皇帝的威严,包括祭祀乐、朝会乐、卤簿乐等;娱乐性音乐以供人欣赏、愉悦身心为目的,包括筵宴乐、行幸乐、吹打乐等。
宫廷音乐具有如下特征:
(1)功利性,以音乐来表现统治者的威严、高贵,或用音乐为统治者歌功颂德,或把音乐作为享受、娱乐的手段之一。
(2)礼仪性,即多为配合一定的礼仪场合而奏,依其不同的场合功能而使用不同的乐曲,接仪式进程的不同阶段也有不同的乐曲,同一名称的乐曲也根据不同场合而有不同的乐队编制、演奏处理。
(3)旋律、节奏的“雅化”,以优美纤细、典雅端庄为其基本风格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