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艺术管理系(艺术管理专业)致力于培养符合现代文化艺术产业市场需求的,具有良好的艺术专业素养、经营竞争意识、战略眼光、组织才能的新型艺术管理人才;能在各级文化事业、文化创意产业、文化传媒机构、各类演艺运作部门等从事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的非艺术类普通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
三、报考方式
(一)考生可直接报名参加我院校考,办理网上报名、网上填报曲目及现场确认手续后参加我院组织的音乐基本素质测试。
(二)凡参加2016年北京大学或清华大学组织的艺术特长生考试(即艺术冬令营),并获得声乐类或器乐类(含钢琴)二级以上(含二级)证书的考生,只需办理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手续,无须参加我院校考,视同达到我院专业资格线。
(三)凡参加2016年广东省普通高考音乐术科统考且主考项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考生,只需办理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手续,无须参加我院校考,视同达到我院专业资格线。
四、报名办法
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均须办理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月25日17:00
2.报名系统: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信息网
3.报名要求:
(1)考生自行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2)考生必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在上述规定的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后,应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然后持该表按规定时间到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方可成功。
※网上报名后不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
(二)网上填报曲目
1. 填报及修改时间:即日起至3月5日
2. 填报系统: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信息网
3. 填报要求:
(1)参加我院校考的考生根据《专业考试大纲》的要求,自行登录我院招生办信息网进行填报。
(2)考生必须按填报系统提示及要求如实填报本人考试曲目。所填报的曲目用于考试现场进行电脑抽签,漏报、错报考试曲目将导致考试无法进行,一切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3)在上述规定的填报时间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曲目信息。逾期不再补填,也不得修改曲目信息。考场抽签系统以考生最后修改的曲目信息为准。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确认时间:2016年2月26日、27日
(2)确认地点: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体育馆(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398号)
2.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下列资料:
(1)考生自行打印并签名确认的《报名信息表》;
(2)本人二代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临时身份证无效;
(3)本人有效学历证明(以下证件之一):高考准考证复印件、艺术类文考准考证(报考证)复印件或学校介绍信(须盖学校公章);
(4)参加2016年北京大学或清华大学组织的艺术特长生考试的考生,须提交相关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5)参加2016年广东省普通高考音乐术科统考考生,须提交《音乐术科统考本科合格证》 (验原件,交复印件);
(6)非广东省考生如所在省(区市)要求参加艺术统考,则考生应参加相应考试,并持合格证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否则一切后果概由本人负责。
※现场确认时,考生可委托他人代办理。代办人务必携带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及相关资料进行办理,现场将采集二代身份证的图像(广东省考生无需再进行采集)。
3.报名考试收费标准:
200元/考生/专业
※因故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在现场确认时进行补报名(需交手续费100元)。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后,所缴报名费一律不退。
五、考试形式及内容
(一)专业课考试
参加我院校考的考生须参加音乐基本素质测试,具体内容如下:
▲ 音乐特长展示
可从声乐、钢琴、器乐中,选择一至两项参加展示。
1. 声乐
·背谱演唱歌曲一首,曲目由电脑现场抽签决定。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两首不同的抽签曲目,范围不限(流行、原生态歌曲除外)。
2. 钢琴
·背谱演奏作品一首,曲目由电脑现场抽签决定。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如实填写两首抽签曲目(曲目不得重复),曲目自选。
3. 器乐
·背谱演奏乐曲一首,曲目由电脑现场抽签决定。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如实填写两首不同的抽签曲目,曲目自选。
·乐器种类包括中西各类管弦乐器、弹拨乐器、打击乐器及手风琴等(竖笛、口琴、风琴、单排键电子琴、电吉它、葫芦丝、葫芦笙、巴乌、喉管、秦琴等不列为考试项目)。
打击乐考生必须选择下列组合之一参加考试:A.小军鼓与马林巴;B.小军鼓与爵士鼓;C.小军鼓与排鼓。
视谱演唱无升、降简单旋律一条。
视唱旋律由考试现场提供,考生可选择五线谱或简谱。
说明:
符合报考办法第二、三点要求的考生无需参加上述考试,重考者以参加我院音乐素质测试成绩为准。
(二)文化课考试
考生须按相关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要求,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全国高考)。
六、录取原则
在专业成绩达到我院该专业资格线,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文科类或理科类二本A线后,经政审体检合格,根据考生志愿顺序,综合平衡,依照我院招生计划,按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具体录取要求及录取细则以《星海音乐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为准,考生可通过我院招生办信息网查询。
七、学杂费、奖学金、入学等
有关学杂费、奖学金、入学等事项请考生登陆我院招生办信息网查阅我院招生简章。
八、联系方式
·本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外环西路398号(大学城校区)
·邮政编码:510006
·联系电话:(020)39363636 传真:(020)39363666
本指南仅适用于符合报考条件艺术管理专业考生,并由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负责最终解释。
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