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2017年音乐类专业考试内容
(1)视唱听音:抽题视唱和模唱,不考乐理知识。
(2)声乐:自定独唱歌曲2首,各种风格演唱均可。考生自备乐谱,考生可清唱也可由考点统一伴奏。
(3)器乐:限招钢琴、二胡、琵琶、古筝、扬琴、竹笛。自定乐曲、练习曲各1首,乐器考生自备(钢琴除外)。
(4)舞蹈:①自定一段舞蹈,自备伴奏带(VCD、CD、磁带均可);②技巧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