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外籍考生音乐类专业考试参加省统考,我校采用统考成绩,不再单独设点考试;
2、山东籍考生音乐类专业考试仍由我校组织。考试内容如下:
专 业
|
考试内容
|
音乐学(师范类)
|
复试:(1)视唱(简、线谱任选一条)(2)主项、副项(可在声乐、键盘、舞蹈、器乐中任选两项为主、副项,声乐必考)
|
声乐演唱方向:民族、美声、通俗。初试:(1)朗诵(内容自选,2分钟之内)(2)演唱歌曲或歌剧选曲一首(通俗唱法可自带伴奏带)。复试:(1)视唱(简、线谱各一条)(2)模唱(旋律、和弦)(3)演唱中外歌曲或歌剧选曲二首。
键盘演奏方向:钢琴、手风琴。初试:练习曲、奏鸣曲或乐曲各一首。复试:(1)视唱(简、线谱各一条)(2)练习曲一首(3)乐曲、复调奏鸣曲任选一首(奏鸣曲不得重复初试曲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