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学院2017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学院按照“公正、公平、公开”、“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专业考试合格的情况下,美术类专业和音乐学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美术类专业总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50%,音乐学专业总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学专业在考生文化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