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表演艺术家的要求,因使用的表演手段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对指挥家的要求应包括能组织并激发乐队队员的情绪的能力,而钢琴伴奏家则要善于烘托独唱或发挥独奏家的特点等等。但从大的角度来看,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具有丰富的艺术修养,能掌握各个历史时期音乐的不同特征及特定的表现手法;二是掌握较高的演奏技巧,可以做到技随心出,挥洒自如。对具体作品则应做到不是机械地再现乐谱上的音符,而要能体现乐曲的丰富内涵,既有时代风格,又有个人的特点。
如果一群表演艺术家对音乐作品的理解相近,表现手法及表演风格比较相通,由于历史或社会的原因,形成了较稳定的表演传统,具备了自己的特色,就可以说是形成了某种表演流派。各民族在各个时期都先后形成了诸多的音乐表演流派,各种流派的特点往往经过音乐教育流传到后世,使音乐文化呈现出绚丽多姿的风貌。在西方,器乐中的钢琴、小提琴及声乐的演唱流派比较突出。在中国,民族器乐中的古琴、琵琶以及有关戏曲演唱的流派,都具有特色。近年来,声乐的演唱流派也在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