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座落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全国省属六所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
拥有各类专业实验室、工作室、多媒体教室、美术欣赏室、音乐欣赏室、语音室、计算机室、校园网络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和设备。具有文学学士学位授予权以及音乐学、美术学、设计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学院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2008年被教育部确定为硕士推免生工作高校,可以推荐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2015年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学院获得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资格,获准开展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
广西艺术学院设有美术学院、音乐学院、设计学院、桂林中国画学院、舞蹈学院、人文学院、影视与传媒学院、民族艺术系、继续教育学院9个二级院系和社科基础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民族艺术研究所、附属中等艺术学校等教学单位以及桂林分院、西校区等两个教学点。
学院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适度发展继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中等教育。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是根本,教学是中心,质量是生命,市场是导向”的办学原则;坚持“立足传统、面向现代、兼收并蓄、求实创新”的办学理念;坚持充分利用地域优势和民族民间文化艺术资源,突出人才培养的地方特点,更好地服务广西经济文化建设的办学特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促进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特色协调发展。学院的发展目标是:到2015年,把我院建设成为具有民族艺术特色,在东南亚地区有一定影响、处于全国同类高校先进行列的综合性艺术院校。现任院长黄格胜,党委书记潘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