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声歌系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新时期下党的教育方针、艺术双百方针;坚持“三个面向”,培育“四有”新人;坚持“民族性、科学性、艺术性、时代性”相统一的教学方针,坚持以培养中国声乐表演和教学的高级人才作为教学中心,并以此作为办学特色。以学术科研为先导,不断继承、总结、提高和发展,不断规范,成就中国声乐学派;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全面开展综合素质教育,提高专业教学质量,紧紧抓住科学教研、课程改革、教材建设、教学管理和艺术实践五大举措,积极地从中外艺术声乐的经验中、从中国戏曲和民族的演唱中吸取营养,努力为新时期构建和谐社会培养“德高、业精、知识广博”,既能从事声乐表演又能从事音乐教育工作,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的“复合式”人才。立足本院、面向全国、放眼世界,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强化创新机制,使中国音乐学院声歌系成为中国声乐派的教学、科研中心,为国家培养更多更优秀的高素质声乐艺术专门人才。
专业定位与培养方案
(1)专业定位
民族声乐事业是中华民族文化艺术的延续和发展,她不仅继承了我国优秀的文化艺术传统,同时符合新时期文化艺术发展的要求。我院民族声乐专业正是推动民族声乐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阵地,肩负着中华民族文化艺术的传承与发展的重任。在今后的发展中,我们力争在保持全国领军地位的基础上,坚持特色,大力开展科研活动,努力实践,不断总结,科学发展,逐步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并能够体现科学性、民族性、艺术性、时代性的中国民族声乐教学体系。不断巩固名系地位,继续引领和促进我国民族声乐系艺术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和壮大。
(2)办学层次定位
(3)培养目标定位
(4)培养规格定位
(5)培养方案
(6)发展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