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经省招考办批准,我校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分全省统一考试、学校单独考试两种形式。报考全省统一考试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招考办组织的统一考试,报考学校单独考试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现将我校校考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生专业
美术学(综合艺术)、绘画(书法)、绘画(雕塑)、绘画(冰雪雕塑)、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造型设计);表演(戏剧表演)、表演(戏剧编导)、音乐学(综合艺术)、音乐学(黑龙江少数民族音乐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制作)、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合唱与指挥);动画(游戏制作艺术)、动画(摄影)。
二、报考条件
1、只报考我校校考专业的考生可以不参加省统考,但必须取得高考艺术准考证。
2、报考表演(戏剧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合唱与指挥)专业的考生要求:女生身高1.60米、男生1.70米以上;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造型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女生身高1.70米、男生1.80米以上(综合素质优秀者,可放宽1-2厘米)。
3、报考表演(戏剧表演)、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造型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年龄限制在22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音乐学(黑龙江少数民族音乐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专业中的黑龙江省少数民族音乐传承考生必须是我省蒙古、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柯尔克孜族、锡伯族的少数民族聚居地的本民族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户籍证明,并提供学校或单位的推荐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专业的考生必须提供项目证明原件,户籍证明,学校或单位的推荐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以证明传承人身份。
三、报名时间与考试安排
1、现场报名要求:本人持高考艺术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到我校江南校区(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主楼一楼大厅确认。
2、报名及考试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