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乐、器乐、电声乐、音乐学(史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1、考试科目
2、理论考试报到地点和时间: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于12月30日上午到各市招办设立的报到点报到领取《音乐专业准考证》,12月30日下午(14:30—17:30)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音乐专业准考证》参加理论考试。
3、专业考试内容: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视唱科目的考试外,①声乐专业:歌曲一首;②器乐的钢琴专业:练习曲一首或复调乐曲一首、主调乐曲一首;③器乐的手风琴、管弦乐专业: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打击乐专业:小军鼓乐曲一首、木琴乐曲一首或钢琴曲一首);④器乐的中国乐器专业:乐曲两首;⑤电声乐专业: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键盘<含电子琴、双排键、钢琴>、架子鼓、电吉它或木吉它、电贝司、电声萨克斯均可);⑥音乐学(含史论)专业:选考声乐或一种器乐专业的考试科目;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任选一种器乐专业的考试科目。
4、专业考试时间:2017年1月12日开始。
考试地点:山西大学。
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音乐专业准考证》准时参加专业考试。
音乐各专业:满分为100分。听写、乐理、视唱各占10%,演唱(奏)占70%。
5、音乐专业考试除钢琴外,所需乐器考生自备。声乐考场提供伴奏,考生不得自带伴奏。考生要自备乐谱,也可自带伴奏带或清唱。电声乐、打击乐专业的考生小军鼓乐曲带否伴奏不限。其它器乐考生考试时间原则上控制在二十分钟内,一律不准带伴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