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专 业 方 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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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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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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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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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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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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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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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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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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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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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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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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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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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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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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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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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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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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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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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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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唱练耳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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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音乐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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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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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音乐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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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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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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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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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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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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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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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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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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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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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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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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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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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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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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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合计招生数70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公布数字为准。
报考条件:考生须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报名、考试日期、地点
考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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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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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考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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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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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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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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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
(郑州市大学路75号
郑州大学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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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河南、重庆、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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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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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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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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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
(杭州市文一路222号
杭州师范大学文一路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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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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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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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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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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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长沙市麓山南路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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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香港、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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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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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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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城区鲍家街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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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辽宁、吉林、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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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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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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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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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艺术学校
(兰州市嘉峪关北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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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四川、
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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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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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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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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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招办指定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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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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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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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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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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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音乐学院
(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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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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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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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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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办法:
一、陕西省考生只能参加陕西省音乐舞蹈类专业课联考。音乐学专业方向、作曲专业方向、视唱练耳专业方向、录音艺术专业方向所有考生仅限在本院考点报考,省外考生均可在本院考点报考。
二、考生报名均须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
开始时间:2016年12月25日每天8:00—22:00
截止时间:2017年1月 10日12:00郑州、长沙、杭州考点网上报名截止;1月30日12:00济南、兰州、北京考点网上报名截止;2月20日12:00西安考点网上报名截止。逾期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在我院各考点现场设有的报名处进行面报。
考生必须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且认真核对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时不做任何信息更改。
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xacom.edu.cn
2、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后考生须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不允许代报);
(2)、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所在省市艺术类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并交验上述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考生现场确认合格后发放“西安音乐学院专业准考证”,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注:每一位考生都必须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错填、漏填、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考生现场报名时须交验二代身份证、并准备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 张,已在户口所在地招办办理了艺术类报名手续者,须持艺术类考生报考证。音乐学专业考生交本人音乐评论文章一篇,考生所交材料无论录取与否一律不退。
四、考生可根据自己专业状况,兼报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
五、凡持有我院业余音乐考级委员会颁发的器乐、声乐专业八级证书且成绩为“良好”的考生,可免予专业初试(须办理复试注册手续,并须准备初试要求曲目,与复试内容合并考核)。
六、我院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
考试内容
一、音乐学专业
(一)音乐学方向
初试:
1、音乐学基础知识(中国音乐史常识、西方音乐史常识、民族音乐理论常识)。
2、基本乐科(视唱练耳、基本乐理)。
(1)面试
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节奏短句模仿:常见节奏型(2/4、3/4、3/8);
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视唱:一升一降以内,高音谱号与低音谱号,唱名法不限。
(2)听写
旋律音程听记;
音程听辨与听写;
和弦听辨: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节奏听写;
民歌记谱。
(3)乐理
音及音高、记谱法、节奏节拍、音程、和弦、调式音阶、常用音乐术语。
复试:
音乐命题写作(不少于1000字)。
音乐作品听辩(作者、曲名、时代、体裁、地域、乐器)。
三试:
乐器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自选曲目1首, 背谱演奏)。
民間音乐演唱(民歌、说唱、戏曲选段,任选1首)。
专业口试(音乐学知识、学习音乐的经历、其他方面的基础知识等)。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音乐学基础知识60%;音乐命题写作20%;音乐作品听辩10%;演奏演唱6%;口试4%。
(二)音乐教育方向
1、考试项目
(1)声乐演唱。
(2)键盘乐器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
(3)乐理、视唱练耳科目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数比例(具体考试内容按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四)视唱练耳专业方向”中“音教、表演专业视唱练耳考试内容”的相关要求)。
2、考试内容和形式
(1)声乐考试须准备两首作品,范围中外民歌、艺术歌曲(不含流行歌曲)。初、复试各演唱一首。
(2)键盘考试须准备两首作品,初试内容:练习曲或复调。复试内容:奏鸣曲或乐曲。其它器乐考试须准备两首不同风格的作品,初、复试各演奏一首。
(3)演唱或演奏均要求背谱考试,初、复试作品不能重复。
3、专业要求
(1)声乐:嗓音条件较好,具有一定的歌唱能力,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一定的可塑性。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
(2)键盘:具有较扎实的基本功,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完整,具有正确把握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①程度不低于车尔尼299的练习曲一首,②程度相当于莫扎特奏鸣曲快板乐章的中外乐曲一首。
(3)器乐: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有一定的基本功,乐曲演奏流畅、规范和完整,能够较好的体现乐曲的内容和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声乐演唱50%,键盘乐器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50%
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一)作曲方向
初试:
1、声乐曲创作。按指定的歌词创作一首带钢琴伴奏的歌曲。
2、器乐曲创作。按指定的音乐片段创作一首小型器乐曲。
复试:
1、和声
(1)形式: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写作四部和声;
(2)程度:一级关系转调范围内容。
2、乐理
音乐基础理论内容。
3、面试
(1)钢琴演奏:相当于车尔尼299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相当于奏鸣曲快板乐章的乐曲一首;
(2)民歌(或戏曲、说唱)演唱;
(3)对自己作品的分析与演奏演唱;
(4)其他:对音乐的感受力、想象力、创造性考查。
三试:视唱练耳。
1、面试
(1)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2)节奏短句模仿:常见节奏型(2/4、3/4、3/8);
(3)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4)视唱:两升两降以内,高音谱号与低音谱号,唱名法不限。
2、听写
(1)旋律音程听记;
(2)音程听辨与听写;
(3)和弦听辨:四种三和弦、四种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4)和弦连接:两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式。含D7、副属七和弦原、转位,SII7、DVII7、DD7、DDVII7和弦的原、转位,终止四六和弦及变格终止(四声部排列)。要求听出低音与功能;
(5)单声部旋律听写:两升两降内,有变化音,标准音定调;
(6)二声部旋律听写:两升两降内,较简易,标准音定调。
3、乐理
音及音高、音律、记谱法、节奏节拍、音程、和弦、各种调式(音阶、半音阶、调式分析、移调、调式变音)。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创作(声乐、器乐)50%,专业口试10%,钢琴演奏10%,和声15%,乐理15%。
(二)指挥方向
初试:
1、乐队指挥:指挥管弦乐曲一首,或交响乐曲一个乐章(两架钢琴);钢琴演奏(740以上水平)练习曲一首,大型乐曲或贝多芬奏鸣曲快板乐章任选一首,巴赫平均律赋格曲一首(可加试西洋乐器演奏,参考加分)。
2、合唱指挥:指挥中、外合唱作品各一首;钢琴演奏:练习曲一首(740以上水平),巴赫平均律赋格曲一首;声乐演唱:自选中、外一首歌曲一首。
3、民族乐队指挥:民族管弦乐,或西洋管弦乐作品一首(民族乐队指挥方向考试可使用音响);钢琴演奏:练习曲一首(849以上水平),三声部赋格曲一首,大型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任选一首(可加试民族乐器演奏,参考加分)。
复试。
1、口试
(1)试奏
①乐队指挥现场视奏及试指指定管弦乐作品一首,并加以分析。②合唱指挥、视唱及试指指定合唱曲目一首,并加以分析。
(2)专业视唱练耳
2、参加作曲专业方向和声及乐理考试。
三试:参加学院统一视唱考试。
专业分值结构:专业主课40%,钢琴及乐器演奏(演唱)10%,口试20%,乐理15%,和声15%。
(三)、电子音乐作曲及制作方向
初试:
1、创作:①根据指定音乐材料(动机、音列、节奏等)写作单声部器乐化旋律,不少于一个乐段。②根据指定的歌词和音乐素材,写作成一首完整的歌曲,完成钢琴前奏及部分伴奏,规模、风格不限,可标注和弦功能或主要伴奏声部。
2、乐理:音乐基础理论内容
复试:
1、和声:自然音体系。
2、专业综合能力测试:音响听辨、MIDI技术常识、音频技术常识。
3、上机;
乐器演奏: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练习曲或复调乐曲,奏鸣曲或乐曲一首;
即兴作曲演奏,根据指定的音乐材料(主题、旋律、情绪氛围),用钢琴或其他乐器即兴演奏较为完整的音响片段;
歌曲或戏曲演唱;
音乐常识问答。
三试:
1、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节奏模仿:常见节奏性一条;
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视唱:一升一降以内,高音谱号与低音谱号,唱名法不限。
2、听写
旋律音程听记;
音程听辨:自然音程;
和弦听辨: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节奏填空:2/4、3/8各一条;
音阶选择:在同主音五声调式和同主音自然、和声、旋律小调三个选项中选择;
旋律填空;
二声部中的上声部旋律听写。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为100分。创作35%,乐理15%,和声15%,专业综合能力测试15%,面试20%
(四)、视唱练耳专业方向:
初试:
1、乐理
音及音高、音律、记谱法、节奏节拍、音程、和弦、各种调式(音阶、半音阶、调式分析、移调、调式变音)。
2、和声(近关系转调内容)
3、专业笔试(听写)
(1)旋律音程:大谱表,跨度超过一个八度具体音高听写;
(2)和声音程:大谱表,跨度超过一个八度具体音高听写;
(3)和弦:大谱表,四种三和弦、四种七和弦原位、转位(四声部排列);
(4)和弦连接:大谱表,两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式。含D7、SII7、DVII7、DD7、DDVII7和弦的原、转位,终止四六和弦及变格终止(四声部排列);
(5)单声部旋律:三个升、降号以内,包括变化音、较复杂节奏、近关系转调;
(6)二声部旋律:两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7)歌曲写作:按指定的歌词写一首艺术歌曲(带伴奏)或旋律动机发展。
复试:
1、专业面试
(1)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四种七和弦原位及转位构唱;
(2)旋律背谱移调:两个升降号以内、长度八小节;
(3)读节奏:十六小节较复杂节奏;
(4)视唱:三个升降号以内(包括近关系转调)视唱,使用固定唱名法;
(5)带伴奏单声部弹唱:两个升、降号以内。
2、钢琴演奏(曲目要求:相当于车尔尼740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中外乐曲一首。主考乐器仅限钢琴。)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听写50%,听唱、构唱、视唱40% ,钢琴演奏10%。(乐理、和声为参考科目)
音教、表演专业视唱练耳考试内容
1、面试
(1)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2)节奏短句模仿:常见节奏型(2/4、3/4、3/8);
(3)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4)视唱:一升一降以内,高音谱号与低音谱号,唱名法不限。
2、听写
(1)旋律音程听记;
(2)和声音程听辨:自然音程;
(3)和弦听辨: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4)节奏填空:2/4、3/8各一条;
(5)音阶选择:在同主音五声调式和同主音自然、和声、旋律小调等选项中选择;
(6)旋律听写;
(7)二声部中的上声部旋律听写。
3、乐理
音及音高、记谱法、节奏节拍、音程、和弦、调式音阶、常用音乐术语。
三、音乐表演专业
(一)声乐专业方向
1、美声唱法: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美声声乐曲目四首,初试与复试各演唱其中二首(曲目不得重复)。
初试:演唱自选中外声乐作品二首(中外声乐作品各一首,要求用原调、原文演唱)。
复试:演唱风格不同的自选中外声乐作品二首(中外声乐作品各一首,要求用原调、原文演唱)。
三试:乐理、视唱练耳(具体考试内容按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四)视唱练耳专业方向”中“音教、表演专业视唱练耳考试内容”的相关要求)。
注:考生自备钢琴伴奏谱
2、民族唱法: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民族声乐曲目四首,初试与复试各演唱其中二首(曲目不得重复)。
初试:演唱自选歌曲二首(民歌、戏曲、中国歌剧选曲、创作或改编的具有民族风格歌曲)。
复试:演唱歌曲二首(民歌、戏曲、中国歌剧选曲、创作或改编的具有民族风格歌曲)。
三试:乐理、视唱练耳(具体考试内容按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四)视唱练耳专业方向”中“音教、表演专业视唱练耳考试内容”的相关要求)。
注:考生自备钢琴伴奏谱
3、流行唱法: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中外歌曲曲目四首,初试与复试各演唱其中二首(曲目不得重复)。
初试:演唱歌曲二首(中外流行歌曲、音乐剧、外国作品用原文演唱)。
复试:演唱歌曲二首(中外流行歌曲、音乐剧、外国作品用原文演唱)。
三试:乐理、视唱练耳(具体考试内容按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四)视唱练耳专业方向”中“音教、表演专业视唱练耳考试内容”的相关要求)。
注:考生自备光盘(要求:CD格式,单曲单碟)
(二)键盘乐器演奏专业方向
初试:
1、钢琴专业: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巴赫十二平均律一首)。
2、手风琴专业: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以上程度)。
3、双排键电子琴专业: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以上程度),(可用双排键电子琴;钢琴;手风琴;单排键电子琴演奏)。
复试:
1、钢琴专业: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自选乐曲一首(中外均可)。
2、手风琴专业:自选乐曲二首。
3、双排键电子琴专业: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古典交响乐作品(双排键电子琴演奏)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加试给旋律配伴奏,(可用双排键电子琴;钢琴;手风琴;单排键电子琴演奏)。
三试:乐理、视唱练耳(具体考试内容按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四)视唱练耳专业方向”中“音教、表演专业视唱练耳考试内容”的相关要求)。
(三)管弦乐器演奏方向
所有专业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所有专业均须参加三试乐理、视唱练耳考试(具体考试内容按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四)视唱练耳专业方向”中“音教、表演专业视唱练耳考试内容”的相关要求)。
1、管乐(木管与铜管各专业)
(1)木管类
长笛
初试:抽签演奏二条音阶,范围:3升3降之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自选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莫扎特—G大调协奏曲;莎米那德—小协奏曲;多普勒—匈牙利田园幻想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单簧管
初试:抽签演奏二条音阶,范围:3升3降之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自选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韦伯—第二协奏曲;莫扎特—A大调协奏曲;斯波尔—第一协奏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双簧管
初试:抽签演奏二条音阶,范围:3升3降之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自选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维瓦尔第—a小调协奏曲;巴赫—马尔切罗协奏曲;亨德尔—g小调协奏曲;海顿C大调协奏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巴松
初试:抽签演奏二条音阶,范围:3升3降之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自选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莫扎特—bB大调协奏曲;旦茨—F大调协奏曲;泰勒曼—e小调奏鸣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萨克斯
初试:抽签演奏二条音阶,范围:3升3降之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自选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维尔瓦—第一奏鸣曲;巴赫—第四奏鸣曲;格拉祖诺夫—小协奏曲;克莱斯顿—奏鸣曲(第一乐章)(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2)铜管类
小号
初试:抽签演奏二条音阶,范围:3升3降之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自选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海顿—bE大调协奏曲;胡梅尔—bE大调协奏曲;奈鲁达—bE大调协奏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圆号
初试:两个八度的大小调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自选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莫扎特—bE大调第二协奏曲;弗兰•施特劳斯—c小调协奏曲;贝多芬—F大调奏鸣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长号
初试:抽签演奏二条音阶,范围:3升3降之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自选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萨克斯—bB大调小协奏曲;卡•圣桑短歌;阿•吉尔芒交响小品;马尔切罗—F大调奏鸣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大号
初试:抽签演奏二条音阶,范围:3升3降之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自选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马尔切诺—F大调奏鸣曲;叶•萨斯—bB大调小协奏曲;列别杰夫—音乐会快板(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3)弦乐各专业
小提琴(持八级以上考级合格证者复试须演奏单双音阶,内容同初试)
初试:自选中外乐曲一首,练习曲一首(克莱菜尔42首练习曲程度以上)。
复试:演奏三个八度单音节一条,包括七个琶音、分解三度半音阶;演奏双音节,包括三度、六度、平指八度、换指八度、十度;演奏协奏曲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练习曲一首(克莱第尔42首练习曲程度以上)。
中提琴
初试:协奏曲第一乐章或连续演奏二、三乐章;巴赫无伴奏组曲中的二至三首。
复试:演奏三个八度音阶一条(包括双音节)、练习曲两首、自选一首乐曲或奏鸣曲的一个乐章。
大提琴
初试:乐曲一首,练习曲一首;
复试:四个八度音阶一条及其琶音,三个八度的三、六、八度双音音阶; 练习曲一首(中级以上程度,不得与初试重复);以下曲目任选一组;协奏曲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华彩乐段必奏);奏鸣曲的一、二乐章和自选一首技巧性乐曲。
低音提琴
初试:技巧性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复试:涉及拇指把位的两至三个八度的音节、琶音;协奏曲或奏鸣曲中任选一快一慢两个乐章。
(4)其它专业
竖琴
初试:演奏音阶及琶音;自选练习曲一首。
复试:奏鸣曲一首(三个乐章均要演奏)或中外乐曲一首(中级难度以上)。
打击乐
初试:马林巴:自选曲目一首,两个槌,四个槌均可;从全部大调,小调(和声)音阶中抽签,演奏一条。小鼓:练习曲一首。可参考以下教材:安东尼.赛罗尼 《节奏肖像》;安奎斯.德雷克柳斯<Intitum234>;米歇尔.彼得《小鼓高级教程》;网代景介/冈田知之《小太鼓100曲集》;埃克 哈特,科内《小鼓教程》。
复试:马林巴或颤音琴:自选曲目一首,需选择四个槌的演奏曲目。鼓类打击乐器:定音鼓、架子鼓、手鼓、小鼓或打击乐器组合,自选演奏其中一种乐器,曲目1-2首。视奏(小鼓)
古典吉他
初试:J•S巴赫作品一首;自选作品一首。
复试:塞尔维亚音阶(大小调各一首);索尔、泰雷加、奥古斯汀•巴里奥斯、威拉•罗勃斯所作练习曲中任选一首;自选作品一首(不得与初试重复)。
(四)中国乐器演奏方向
所有专业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所有专业初试总时间不超过8分钟,复试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所有专业均须参加三试乐理、视唱练耳考试(具体考试内容按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四)视唱练耳专业方向”中“音教、表演专业视唱练耳考试内容”的相关要求)。
1、吹管乐(竹笛、笙、管子、唢呐)
初试:练习曲一至两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不同风格及近现代作品各一首。
(加试演奏加键笙和加键唢呐可根据程度给与适当加分)
2、弓弦乐(二胡、板胡)
初试:练习曲一至两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不同风格及近现代作品各一首。
3、弹拨乐(古筝、古琴、扬琴、琵琶、柳琴、阮、三弦)
初试:练习曲一至两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不同风格及近现代作品各一首。
4、 打击乐
初试:练习曲两首(小军鼓练习曲一首,马林巴或颤音琴练习曲一首。)自选曲目一首。
复试:中国打击乐器(排鼓、中国大鼓、板鼓)乐曲一首。西洋打击乐器(马林巴或颤音琴)乐曲一首。
四、舞蹈编导专业
初试:自选舞表演(时间3分钟以内);
即兴舞表演(即兴考试中将使用指定音乐并设有规定的情绪或形象)。
复试:基本功能力测试(软开度、跳、转、翻单一动作或考生自备技巧组合);
命题音乐编舞(时间不少于2分钟)。
考试要求
1、着装要求:
(1)剧目考试不得穿演出服。
(2)初、复试女生着体操服、连裤袜、舞鞋;男生着紧身背心、氨纶平角短裤(或连体服)、舞鞋。
2、音乐要求:考生自选剧目音乐自备,要求使用CD格式、单曲单盘。
3、考试项目要求:
(1)自选舞舞种不限,时间3分钟以内,要求舞蹈表演中情绪到位、动作流畅,风格准确,技术稳定。
(2)即兴舞表演, 以5到10人为一组,播放一定长度的音乐启发考生,考生需用舞蹈的方式表现出考题规定的情绪或形象,要求具有一定形象捕捉能力和对音乐的感受力,表演中做到情绪真挚饱满。
(3)基本功能力测试包括:
软度类: 前、旁、后腿的搬、控制、下腰;
旋转类:(女)四位、平转、挥鞭转或旁腿转;(男)二位转、平转、旁腿转;
跳跃类:(女)倒踢紫金冠跳、大跳;(男)撕叉跳、双飞燕;
翻腾类:(女)点翻身、串翻身、侧空翻、前空翻;(男)躺身蹦子、拉腿蹦子、小翻、前后空翻;
以上划横线的内容为必考项目,其余内容为特殊技巧,考生须考虑在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自行选择完成。
(4)命题音乐编舞,考生需根据所抽考题内容和音乐的提示,在预备考场组织时间不少于2分钟的舞蹈段落。答题要求:首先要求对所表现的主题、内容和结构做 简单的语言自述,且思路清晰、表达流畅;之后进行所编舞蹈的表演,要求具有一定的形象捕捉能力和舞蹈结构意识。
五、录音艺术
初试:
1、主科:①创作:根据卷面提供的歌词和旋律,写一首完整的歌曲或录音方案设计; ②分析一首歌曲。
2、乐理:音乐基础理论内容。
复试:
1、和声:自然音体系。
2、专业综合能力测试:音响听辨、MIDI技术常识、音频技术常识。
3、上机混音操作;
乐器演奏(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作品一首);
歌曲或戏曲演唱;
音乐常识问答。
三试:
1、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节奏模仿:常见节奏性一条;
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视唱:一升一降以内,高音谱号与低音谱号,唱名法不限。
2、听写
旋律音程听记;
音程听辨:自然音程;
和弦听辨: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节奏填空:2/4、3/8各一条;
音阶选择:在同主音五声调式和同主音自然、和声、旋律小调三个选项中选择;
旋律填空;
二声部中的上声部旋律听写。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为100分。创作30%,乐理15%,和声15%,专业综合能力测试20%,面试20% 。
录取及有关规定
一、我院按照当年招生计划数与专业合格数1:2的比例在我院网站公布各考点专业合格分数线。考生须参加全国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陕西省考生报名手续在考生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外省考生按当地招生办规定办理。
二、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办进行。
三、参照各省考生文化课成绩确定我院文化课录取控制线,线上考生录取原则为:按考点、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各专业基本乐科(乐理、视唱练耳)必须达到我院规定的分数线。
四、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实行试读制,不适合专业学习者,违反考试纪律者,身体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原地区。
五、本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
六、所有新生须向学校交纳学杂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地址: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从火车站乘14路、229路、239路、K600路、603路、游8[610]路公共汽车到长安立交站下车)邮编:71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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