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招生对象及条件
1. 符合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有关报名条件。
2. 舞蹈学专业考生须于1989年9月1日之后出生,身高不低于160cm。
三、 报名
1. 网上报名:2016年12月1日-2017年2月15日,所有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报考者均须登录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填写、提交、打印《北京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
2. 缴费方式:
2016年12月1日-2017年2月15日进行网上缴纳:影视学、音乐学、舞蹈学、数字媒体艺术四个专业报考者须网上缴纳初试费100元/人;美术学、书法学、艺术设计三个专业报考者须网上一次性缴纳初、复试及三试费共计260元/人。缴费办法参照《网上缴费办法》进行,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凡通过影视学、音乐学、舞蹈学、数字媒体艺术四个专业初试考生,现场缴纳复试费80元/人;凡通过复试考生,现场缴纳三试费80元/人。
3.确认考试:2016年12月1日-2017年2月15日,影视学、音乐学、舞蹈学、数字媒体艺术四个专业报考者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选初试时间段;各专业考生都必须通过网络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 专业考试
1.考试要求: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北京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招生考试准考证》、《北京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2.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
3. 考试内容及分值:
1) 影视学专业
说明:
(2) “文学艺术基础知识”:中外文学艺术基础知识、作家作品知识。
(3) “才艺展示”:个人最具代表性的艺术特长展示(不含朗诵)。
(4) “构思阐述”:在规定的构思时间内,按照题目构思情节完整的故事或者创意。
(5) “作品分析”:观看一段影视作品,按照要求做出书面分析;或对指定的文学作品进行书面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