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内容
一、音乐学专业
(一)、音乐学方向
初试:
1、音乐学基础知识(中国音乐史常识、西方音乐史常识、民族音乐理论常识)。
2、基本乐科(视唱练耳、基本乐理)。
(1)面试
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节奏短句模仿:四小节常见节奏型一条;
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视唱:一升一降以内,高音谱号与低音谱号,唱名法不限。
(2)听写
旋律音程听记;音程听辨与听写;和弦听辨: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节奏听写;民歌记谱:两条。
(3)乐理
音及音高、记谱法、节奏节拍、音程、和弦、调式音阶、常用音乐术语。
复试:
音乐命题写作(不少于1000字)。音乐作品听辩(作者、曲名、时代、体裁、地域、乐器)。
三试:
乐器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自选曲目1首, 背谱演奏)。民間音乐演唱(民歌、说唱、戏曲选段,任选1首)。
专业口试(音乐学知识、学习音乐的经历、其他方面的基础知识等)。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音乐学基础知识60%;音乐命题写作20%;音乐作品听辩10%;演奏演唱6%;口试4%。
(二)、音乐教育方向
1、考试项目
(1)、声乐演唱(占专业成绩50%)。
(2)、键盘乐器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占专业成绩50%)。
(3)、乐理、视唱练耳科目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数比例(具体考试内容按照“(三)视唱练耳专业方向”中音教、表演专业视唱练耳考试内容)。
2、考试内容和形式
(1)、声乐考试须准备两首作品,范围中外民歌、艺术歌曲(不含流行歌曲)。初、复试各演唱一首。
(2)、键盘考试须准备两首作品,初试内容:练习曲或复调。复试内容:奏鸣曲或乐曲。其它器乐考试须准备两首不同风格的作品,初、复试各演奏一首。
(3)、演唱或演奏均要求背谱考试,初、复试作品不能重复。
3、专业要求
(1)、声 乐:嗓音条件较好,具有一定的歌唱能力,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一定的可塑性。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
(2)、键 盘:具有较扎实的基本功,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完整,具有正确把握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①程度不低于车尔尼299的练习曲一首,②程度相当于莫扎特奏鸣曲快板乐章的中外乐曲一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