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
1. 文考报名
凡愿报考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有关网上报名的时间段、登录网址、填报各项报名信息的要求等,按当地招办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办理。考生通过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后,必须于2016年11月22日至11月24日期间,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现场数码照相登记,并对基础信息进行确认。一经确认,考生基础信息不再更改。因输入、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未经确认,考生的报名无效。考生基础信息的客观真实性,由考生本人负责。
2. 专业考试报名
(1) 时间:2016年12月24日,逾期不再补报。
(2) 地点:
考点名称
考点地址
联系电话
成都考点 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
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天府广场乘38路、西门车站乘56路车到川师大) (028)84768899
(028)84767065
南充考点 西华师范大学新校区
(南充市师大路1号,乘5路、22路、31路公共汽车可到达考点)
(0817)2568373
(0817)2568301
自贡考点 四川理工学院(汇东新校区)
自贡市汇兴路学苑街180号
(乘8路、16路、38路、39路、40路、301路小巴士可到达考点)
(0813)5505999
(0813)5505678
(0813)2113104
乐山考点 乐山师范学院(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
(城北客运中心可乘6路车到校,旅游车站可乘1路、6路、10路、13路车到校)
(0833)2276288
(0833)2276247
绵阳考点 绵阳师范学院(绵阳市仙人路一段30号)
(0816)2200001
(0816)2200234
达州考点 四川文理学院老校区(达州市南坝街400号)
(0818)2760947
(0818)2790101
(0818)2790027
注:今年仍实行分片区考试,成都市、雅安市、资阳市、阿坝州、甘孜州的考生必须在成都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南充市、广安市、遂宁市的考生必须在南充考点参加专业考试;自贡市、内江市、泸州市、宜宾市的考生必须在自贡考点参加专业考试;乐山市、眉山市、攀枝花市、凉山州的考生必须在乐山考点参加专业考试;绵阳市、德阳市、广元市的考生必须在绵阳考点参加专业考试;达州市、巴中市的考生必须在达州考点参加专业考试。请考生在网报和确认时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填报及确认。错报、乱跑考点影响专业考试的考生后果自负。
报名手续及办法
1. 文考报名手续及办法
(1)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凭县(市、区)招办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输入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姓名、族别、年龄等以《身份证》为准。在网上报名期间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个人信息。
(2) 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到县(市、区)招办进行核实,并确认基础信息无误后,由县(市、区)招办组织专人用电子数码摄像采集考生图像信息。考生基础信息一经本人确认签字后,不得再更改。因输入、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 考生在确认基础信息后,由县(市、区)招办签发《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
考生必须仔细核对《报考证》上打印的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美术统考考点等信息是否准确,照片是否清晰。如果发现有误应立即要求县(市、区)招办予以更改,否则将会影响专业考试。
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进行报名确认,不能代为确认,过时不再补办。凡未办理艺术类文考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2. 专业考试报名手续及办法
考生在专业考试报名时,须持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和《身份证》于规定时间内到专业考点(按《报名卡》上填涂的考点)报名,按省规定的标准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并签订《专业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凡未携带《身份证》的考生不得参加专业报名、考试,遗留问题责任自负。
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生号和姓名必须与《报考证》上一致。
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科目及范围:
(1) 素描:静物或人物;(2) 速写:人物动态;(3) 色彩:风景或静物。
专业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科目
考 试 时 间
色 彩
2016年12月25日下午14:00—17:00
素 描
2016年12月26日上午09:00—12:00
速 写
2016年12月26日下午14:00—15:00
考生凭《身份证》、《报考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再进入考场考试,迟到误考责任自负。素描、色彩、速写单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考生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工具一律自带。画板或画夹不能大于4开,在画板或画夹上不能有任何图案,考生所带画架不得高于80公分;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透明胶。
各专业考试科目的基本要求,考生可登录www.四川省教育考试院.cn或www.zk789.net查询。
严禁考生将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手机、MP3、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省专业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文化、专业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