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高考音乐术科考试有变化。根据新的考试大纲,将取消原来占5%的加试项,副考项分值将由原来的10%增加到15%。据悉,去年惠州参加音乐术科考试考生为286名,今年略有上升。
总分值不变
新公布的考试大纲规定,2017年音乐术科统考总分满分仍是300分。考试共有三项:必考项包括乐理和视唱练耳,占总分的30%。与去年不同的是,原来占总分5%的加试项取消了,副考项的分值权重随之由去年的10%变成了今年的15%。每一考试科目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
据悉,往年主考项和副考项、加试项分别组合考试,取消加试项后,2017年主考项和副考项考试科目的组合应分别为:当主考项是声乐时,副考项应是钢琴;当主考项是钢琴时,副考项应是声乐;当主考项是器乐时,副考项应是声乐。
应试乐器规定17种
新大纲还规定,以器乐作为主考项的考生,应试乐器规定为17种,包括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小号、萨克斯管、古典吉他、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二胡、高胡、古筝、琵琶、阮、竹笛、扬琴、打击乐(以下简称17种规定乐器)。考生须在17种规定乐器范围内选择一种参加考试。选择17种规定乐器以外的器乐考生,不能报考“只认可广东省术科统考成绩的招生院校”,可报考“在广东省统考合格基础上单考的院校”。
据了解,主考项和副考项的考试科目均规定考试曲目范围,考生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选取考试抽签曲目。“规定曲目范围避免了教学老师和考生的盲目性,体现了公平性。比如考声乐的,以前老师教学生的可能是自己喜欢的歌曲,但是评委不一定喜欢。”洪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