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歌剧
我们说“美国歌剧”,倒不如说“歌剧在美国”来得适宜。因为我们必须承认,美国在移植推广外国歌剧方面相当成功,只是缺少在本土创作的作品,这是使人惋惜的事。而且在这方面,美国同英国的情形颇为相似。因此有人怀疑盎格罗撒克逊人的天才,为什么没有在古典乐剧上得到发挥的机会呢?自从进入20世纪以来,纽约业已成为世界音乐的中心,无论是歌剧或交响乐曲,以及其他各方面都是如此。但由于美国人自己尚未创作出-部特别像样的大歌剧出来,所以他们很自然地要引进欧洲的艺术音乐,希望能获得灵感和启发;最早的例子是独立宣言签字人霍普金森所写的一章圣乐曲,这篇命名为《米纳瓦的庙宇》的乐剧编制,原是纪念法国对美国革命初期的盟谊和帮助,当该剧于1781年演出时,最早的听众是华盛顿将军夫妇和法国公使夫妇。后来在华盛顿担任总统期间,一部以本土坦慕尼为题材的民谣歌剧,由休伊特写作成功,并于1794年在纽约的老约翰街戏院上演。这个时期还有两件其他的作品,而这两部歌剧都是由外国人谱曲。当时外国的歌剧团,已来到美国沿海各大城市作旅行表演。1810年,大型歌剧团队已在新大成良扎根。弗赖伊(1813-1864)的歌剧《莱奥诺拉》,被公认为是美国土生的第一部歌剧。这部歌剧于1845年根据布尔沃李顿所写的剧本《里昂夫人》谱成,同年6月 4日在费城栗树街剧院演出;弗赖伊非常尊重外国的传统习惯,允许将其作品译成意大利文,于1858年在纽约乐府歌剧院再度演出。
直至1855年才有一部真正美国本地的歌剧问世,那就是布里斯托所写的《温克尔》,在美国的尼布罗花园剧院演出,美国人终于看到了自己创作的歌剧。首演时激起观众狂热反响。该剧自首演之日起历时一个月,叫座不衰。此后还有沃尔特?丹姆罗希歌剧团所演的他本人编制的《红字》一剧。丹姆罗希生于1862年,他一生作曲、指挥、译述以及作演出人,直至七、八十岁,其事业仍未衰竭。
乐府歌剧院,对外国作品大开方便之门,对本国作品则摇头叹息,弗赖伊的《莱奥诺拉》一剧之所以获准在该院演唱,是因为被译成意大利文来唱的原故。大都会歌剧院的门户也于1993年敞开,但它和乐府歌剧院一样,仍维持此传统。由于美国歌剧作曲人才欠缺,所以对外国歌剧就盲目崇拜。美国的歌剧演员一般都在国外接受训练,所以在歌剧的表演和演唱等
仍然根据欧洲制度。1910年,纽约乐府歌剧院始被说服,演出了康弗斯创作的歌剧《欲望之笛》。次年,另一部以加利佛尼亚为主题的作品《舍命记》在波士顿于公演。同时赫伯特的歌剧《纳托马》,也先后于费城、纽约相继演出,但是,无论在赫伯特之前或之后,美国只有小型的歌剧着名作品。象《坎特伯雷的朝圣者》、《温克尔》等20余部轻歌剧,由于世界动荡不安,20多年来演出成绩平平。因这些歌剧所根据的故事,皆与他国相同。例如帕克所的《蒙纳》,哈德莱的《克娄巴特拉之夜》,格伦伯格的《琼斯皇帝》,泰勒的《国王的亲信》,汉森的《欢乐山》等,都是相同体系。还有弗里姆勒、克思、罗姆伯格以及罗杰斯等人,也都有歌剧的发表。不过此等轻歌剧及音乐喜剧,在美国舞台上唯一可庆贺的,是格什文于1935年写下了《波吉与贝丝》音乐剧,可说是真正的美国风味的歌剧,且有独特风格。大有演唱的价值,也成为了音乐剧的先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