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师范大学2017年音乐类专业考试内容
音乐学(专业成绩=主项+副项+视唱):主项(65分,主项为声乐的考生,副项从器乐、舞蹈中自选一项;主项为非声乐的考生,副项一律考声乐)、副项(10分)、视唱(25分);
音乐表演(专业成绩=主项+视唱):主项(70分,声乐、钢琴、二胡、琵琶、竹笛、古筝、手风琴、小提琴、萨克斯、舞蹈任选其一)、视唱(30分)。
注意:①考生参加考试所需的乐器(除钢琴)请自备;
②参加声乐考试的考生,伴奏由考点统一安排;
③考生报考中一切费用自理,食宿自行解决;
④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可兼报音乐表演专业(主项须为音乐表演规定的考试内容);
⑤音乐类主项考试因占据时间过长的情况下评分组长有权终止其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