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音乐表演 声乐演唱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
演唱(美声、民族声乐)方向
民族声乐
初试:歌曲2首。
复试:不同风格的歌曲5首(其中应包含1首传统民歌或根据传统民歌改编的歌曲或戏曲、说唱风格的歌曲);音域测试。
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唱全部或演唱部分。
专业基础(B类):视唱;听写;乐理。
美声
初试:歌曲2首。
复试:不同风格的歌曲5首(其中应包含中国歌曲1首;外国艺术歌曲或外国歌剧咏叹调1首,用原文演唱);音域测试。
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唱全部或演唱部分。
专业基础(B类):视唱;听写;乐理。
专业结构成绩:专业(演唱)90%+专业基础10%(视唱30%、听写30%、乐理40%)。
说明:报考演唱方向的考生自备伴奏。初试时不化浓妆、不穿演出服、不穿鞋跟超过5cm以上的高跟鞋,复试自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