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发给其《文化课考试通知单》,考生凭此通知单,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填写志愿时报考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可通过我校网站查询)
1、吉林省考生录取原则(不含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也相同,以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服装设计与表演培养方向以身高优先录取)。
2、 吉林省外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不含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20%+专 业课成绩×8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也相同,以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服装设计与表演培养方向以身高优先录取)。
3、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70%+专业课成绩×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