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
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统考(联考),且成绩达到规定的要求。
凡专业考试合格取得文化考试资格的考生由我校发给同意参加文化考试通知单。考生可于3月下旬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成绩。
我校根据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在对所有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基础上,艺术设计专业按校考专业成绩(注:湖北省考生包含其联考成绩)×60%+文化成绩×40%的记分方式,不分文理对考生成绩进行排序,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工业设计专业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分文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根据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对于取得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若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85%以上且不低于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按照其参加我校专业复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制定了相关规定,考生还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