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考区内的规定考点进行校考,跨考区考试的成绩我校不予
认可;如一个考区有两个考点,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点考试,在规定考区内两个考点均参加考试的,成绩全部作废。
2、重庆考区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认重庆音乐联考成绩,舞蹈专业考生参加重庆联考合格后,再参加西南大学音乐学院的校考,以校考成绩为准。
3、音乐学非师范方向限招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湖南省、山东省、陕西省考生。
四、考试科目
(一)音乐学(师范、非师范)专业: 总分200分:主科100分、副科40分、练耳20分、视唱20分、乐理10分、面试10分。
1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
2钢琴或器乐:弹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
3练耳;
4视唱;
5乐理(口试);
6面试:身高、体型、气质、语言表达。
有舞蹈、器乐演奏、理论作曲能力者,亦可加试(乐器自备)。成绩合格后可适当加分。
(二)音乐表演专业:总分200分:主科160分、视奏或视唱30分、面试10分。
1 声乐方向:(1)演唱歌曲2首(曲目自选);(2)视唱;(3)面试:身高、体型、气质、语言表达。
2 钢琴方向:(1)车尔尼740或以上程度练习曲1首、复调乐曲1首(巴赫三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与练习曲程度相当的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2)视奏;(3)面试:身高、体型、气质、语言表达。
3 器乐(手风琴、管弦乐、民乐)方向:(1)练习曲1首、乐曲2首(曲目自选);(2)视奏;(3)面试:身高、体型、气质、语言表达。
(三)舞蹈学专业: 总分200分:1、面试加口试(形体、形象、气质)10分;2、专业基本能力(软开度、协调感、弹跳、能力)测试40分;3、技能、技巧(跳、转、翻)30分;4、即兴表演、个人特技展示20分;5、组合或剧目表演100分。
五、注意事项
1、三月份将专业考试成绩寄发给考生本人,专业合格者方可填报专业志愿。
2、考生可在西南大学招生信息网站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3、根据考生生源质量情况,确定考区的招生计划,不作分省来源计划(音乐学(非师范)除外)。考区招生计划可根据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六、录取章程
1、学校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应填报有我校的志愿。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严格按各省市投档原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接受调剂志愿考生。
2、录取原则:音乐学(师范)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在同一考区内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音乐学(非师范)专业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在招生的各省内按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3、我校招生的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不限制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4、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外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60分.
5、文化考试各科成绩中任何一科为零分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6、凡是各省(直辖市、直只区)招办组织有本省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还需取得本省(直辖市)招办颁发的专业合格证书。
7、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后要进行专业复查,专业复查不合格者或者复查成绩与入学成绩有较大出入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七、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监督电话:(023)68252551 68367777(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咨询电话:(023)68252325 (西南大学音乐学院办公室)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bkzsw.swu.edu.cn http://music.sw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