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艺术见习、词曲采风、专业实习、社会实践、毕业音乐会等。
(六)修业年限四年。
(七)授予学位
文学学士
(八)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可以在行政或企事业单位、专业文艺表演团体以及文化馆、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文化机关从事文艺活动的表演、编导、策划、管理以及表演理论的研究工作,也可在高、中等学校从事音乐表演的教学工作。
三、师资力量和教学设备
音乐系现有专职与外聘教师29名,其中教授4名,副教授9名。现有设备先进的MIDI实验室、Pro Tools音频实验室、录音实验室、舞蹈教室、剧目排演教室、数码电钢教室、音乐理论课专用多媒体教室、琴房等专业教学设施。
四、教学成果
● 2008年学生范赟、张文文参加全国电子音乐大赛,荣获全国优秀奖,湖北赛区二等奖;
● 2008年学生吴銎在“艺苑杯”湖北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大学生基本功比赛中荣获本科甲组全能二等奖;
● 2008年学生白茹在“艺苑杯”湖北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大学生基本功比赛中荣获本科甲组全能二等奖;
● 2008年学生张玥在“艺苑杯”湖北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大学生基本功比赛中荣获本科甲组钢琴一等奖;
● 2008年学生赵婷在“艺苑杯”湖北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大学生基本功比赛中荣获本科甲组声乐一等奖;
● 2007 年学生龚乃云在全国义演活动总评选活动中获民族舞蹈青年专业组金奖;
● 2006年在武汉市第九届高校文艺汇演中学生李志翔荣获器乐表演金奖、张艳荣获声乐表演金奖、曲佳子荣获声乐表演银奖、音乐系学生表演的舞蹈“剪纸姑娘”“千手观音”分别荣获金奖和银奖;
● 2006年学生曲佳子为电影《初夏》创作并演唱主题曲,学生唐照伟为主题曲编曲;
● 2004年学生彭松荣获文化部举办的“全国声乐、器乐、舞蹈大赛”通俗唱法金奖,贺露同学获得美声唱法三等奖;
● 2000年学生李文慧在教育部举办的第二届“珠江钢琴”全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比赛中荣获自弹自唱第二名和五项全能三等奖。
五、招生对象
根据教育部2016年有关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具有一定音乐素质和音乐听觉,音乐记忆良好,初步掌握了基本音乐理论,具有一定的艺术表演能力,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佳,呼吸、发音器官、手指均无疾病,身体健康,二十五周岁以下的未婚青年可以报考。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与传播方向的考生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
六、报名与考试:
(一)考点及时间安排
省份 | 音乐初试考点 | 音乐初试报名时间 | 音乐初试时间 |
河南省 | 河南郑州铁六中 | 2010.1.22-1.23 | 2010.1.24 |
安徽省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2010.1.22-1.23 | 2010.1.24 |
广东省 |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滨江校区) | 2010.1.22-1.23 | 2010.1.24 |
湖南省 |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 2010.2.26-2.27 | 2010.2.28 |
山东省 | 山东潍坊招生办 | 2010.2.26-2.27 | 2010.2.28 |
江西省 | 南昌大学 | 2010.2.28-3.1 | 2010.3.2 |
湖北省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 2010.3.14-3.15 | 2010.3.16-3.17 |
非考点省份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 2010.3.14-3.15 | 2010.3.16-3.17 |
音乐复试考点安排 | |||
省份 | 音乐复试考点 | 音乐复试报名时间 | 音乐复试时间 |
所有初试合格考生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 2010.3.18-3.19 |
2010.3.20-3.22 (其中3月21日考笔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