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和条件
中央音乐学院是全国艺术院校中唯一一所“211工程”建设院校,七任务是为国家培养音乐专业各领域的高精尖人才,是教学,实践,研究三位并重的综合性高等音乐院校。
我院为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学生毕业后可从事音乐制作,指挥,演唱,演奏,理论研究,音乐编辑,管理和教学等职业,或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招生对象和条件
我院面向全国招生,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高级中等教育学院毕业或具备有同等学历;
3、 身体健康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
3、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
4、 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 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