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系我校音乐学院的两个普通本科专业。音乐学院现有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3个本科专业,下设声乐、器乐、理论3个教学教研室。现有在校普通本科生379人,教职工38人,其中专职教师32人,行政人员6人。教师中教授、副教授,讲师以上职称21人,占专职教师的65%;具有硕士学位教师13人,占专职教师的41%;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占全院教师比例的93%。多年来,音乐学院师生在国家、省、市级比赛中获奖40余次,在国家级及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70余篇,出版专著5部。学院拥有丰富的教学资源和一流的教学设施,现代化的音乐厅、多媒体教室、高档琴房、数码钢琴教室、专业舞蹈形体教室和丰富的音像图书资料室,为广大师生开展教学科研活动提供了有利的物质条件。
音乐表演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音乐基本理论素养和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机构和部门从事表演、教学、创作及研究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课程设置
1、核心课程:音乐基本理论、视唱练耳、声乐、钢琴、器乐、中国音乐史及欣赏、外国音乐史及欣赏、舞台表演基础、形体训练。
2、必修课程:和声、合唱与指挥、艺术概论、民族民间音乐概论、曲式与作品分析、歌曲写作基础。
三、学制:四年
四、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舞蹈学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本专业通过学习和掌握舞蹈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培养具有一定的舞蹈教学基本能力和研究能力,能在初等和中等学校担任舞蹈教学和研究工作以及从事专业艺术团体舞台表演和群众文化部门舞蹈教学的工作者。
二、主要课程:芭蕾训练、中国古典舞训练、剧目排练、现代舞蹈、编舞理论与技法、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国民间舞蹈文化、中外舞蹈史、舞蹈名作赏析、舞蹈艺术概论、音乐基础理论、舞蹈心理学、舞蹈教学法等。
三、学制:四年
四、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招生事宜
一、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招生科类招生人数备注
音乐表演艺术文理兼收30名承认我校单考成绩
舞蹈学艺术文理兼收30名使用甘肃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
二、报名
1、参加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先在户口所在地办理艺术类专业高考报名手续,并参加全省音乐学统考后方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报名。报名时考生须持“两证”即本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现役军人凭军官证)。专业课考试报名与文化课考试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军官证)必须一致,如不一致或“两证”不全,均不得报名参加专业考试。
2、考生报名时按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考试乐器及用具自备(钢琴除外)。
3、报名时间:2017年3月17日—18日
4、报名地点:天水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科
三、考试
1、考试科目:
①主科(70%,承认甘肃省音乐学统考成绩中的主科成绩);
②表演加试(20%,由学校单独组织考试;表演内容仅限舞蹈、小品或语言类,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
③音乐基本素质笔试(10%,其中基础乐理5%,听音记谱5%,由学校单独组织考试)。
2、考试时间:2017年3月19日—20日
四、录取
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专业课成绩必须达到我校的合格线。录取时,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考生志愿、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全省音乐学统考主科成绩×70%+我校表演加试成绩×20%+我校音乐基本素质笔试成绩×10%)。新生入学后经资格审查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