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2011年艺术类成绩查询及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1、山东省
美术类
专业录取原则:在投档的
考生中,广告学、工业
设计和
服装设计与工程分专业按照文化
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动画、
绘画和艺术设计分专业按照省统考专业
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山东省
音乐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投档的考生中,分专业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使用省统考成绩的外省
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在投档的考生中,按照省统考专业成绩(换算成百分制)70%和文化成绩(换算成百分制)30%的比例结合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使用校考成绩的外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在投档的考生中,按照校考专业成绩70%和文化成绩(换算成百分制)30%的比例结合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