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艺术学院相关规定
相关规定
1、考生于2017年4月初访问吉林艺术学院网站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是否合格。对于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学院招生办公室将邮寄《专业考试合格证》,用于高考报名。
2、考生专业考试期间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考试材料与用具自备(钢琴除外)。
3、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虚假信息、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院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5、学习艺术专业投入较大,请考生及家长有相应准备。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及材料费用自理。设计类[艺术设计、工业设计、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专业的新生入学后,根据课程要求,需自备计算机。同时,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动画专业新生需另备数码相机和摄像机。
6、家住长春市的考生如被录取,原则上走读,交通费自理。
7、毕业生就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