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课统考定于2017年1月18日进行。
全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集中在西安美术学院进行,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速写三科,各科考试时间为:素描、色彩各3小时,速写30分钟。每科满分值100分,总分300分。
全省播音编导类专业课统考集中在西安外国语大学进行,考试形式为笔试、闭卷,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值300分。实行网上评卷,试卷和答题卡分别印制,答题卡《作答须知》。
省内高校音乐舞蹈类、表演及其他类专业课联考安排在春节后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内容由西安音乐学院、西北工业大学分别通知。
(二)在陕招生的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录取时直接使用统考成绩;其它本科院校的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统考成绩,有特殊要求的也可在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
在陕招生的播音编导类本科和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时可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也可在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
省内高校音乐舞蹈类、表演及其他类不再进行专业课校考,联考成绩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录取。省外高校音乐舞蹈类、表演及其他类专业课校考成绩只适用于本校录取。
(三)个别省外高校的艺术类专业包含在我省美术类专业目录内,但其培养方向为史论、表演或书法专业以及摄影专业的,务必于2017年1月10日前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上述专业可不按美术类对待。未按时提交申请的仍按美术类专业对待,招生学校不得录取统考成绩不合格的考生。违反上述规定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
(四)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在陕设点组织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的校考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其余本科院校的校考原则上在本校所在地组织。如有特殊要求确需在陕设点组织校考的,应于2017年1月10日前向我办提出申请(申请表样见附件5),经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在陕设点组织专业课校考的省外院校,必须在省招办指定的西安美术学院考点进行考试。对在陕设点而不在指定考点组织考试的省外院校,其专业课考试成绩不予认可。
(五)校考在2017年春节后进行,3月底前结束。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由招生学校根据教育部及我省要求确定,考生可直接向招生学校咨询。
二、播音编导类考试形式、时间及分值
考试形式为笔试、闭卷,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300分。
三、播音编导类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共100分,考察考生相关基础知识。具体内容包括:
1.文学艺术常识(以中学语文新课标所涉内容为主),占80%;
2.时事综合常识(以2016年重大新闻、影视、传媒发展动态为主),占20%。
第二部分共200分,考察考生相关艺术潜质。具体内容包括:
1.简要回答(以中学语文新课标所涉内容为主),占15%;
2.根据所提供的文学作品,分析其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占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