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学院创办于1959年,是一所以中医药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产学研结合特色鲜明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主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昌西郊梅岭山麓,办学条件优越。校园占地面积2308亩,校舍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建校50多年来,先后荣获全国、全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江西省文明单位、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07年,学校在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15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列为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拥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9个,本科专业21个,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形成了研究生、本科生、专科(高职)生、港澳台及外国留学生和成人教育等多层次办学体系。
学校现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精品课程13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 省级教学双语示范课程3门。2007年,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2015年顺利通过教育部专家组对中药学专业的认证(试点),并获得高度评价。两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别于2001年、2015年获得教育部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
学校现有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平台15个,拥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6个,江西省高水平学科2个。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学校产学研结合办学特色鲜明,“十一五”以来,相继与江中、汇仁、仁和、济民可信、天齐堂、中山恒生、江门恒健、贵州益佰等大型中药生产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服务经济建设成效卓着。
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江西中医学院音乐学(音乐治疗)专业于2005年2月设立,系我国普通高校中首个独立设置的音乐治疗专业,学校支持音乐治疗专业建成我国一流的音乐治疗人才培养及科研创新基地。
2016年10月,音乐学(音乐治疗)专业荣获“江西省高校特色专业”称号。同年,音乐学被列入江西中医学院校级重点(培育)学科。2017年学科组荣获“优秀学科组”称号。学校现为中国音乐治疗学会常务理事单位,校党委书记刘红宁博士连续3届当选学会副理事长。现任专业师资学缘结构合理,全部具有硕士学位。
本校将不定期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来校开办讲座、研讨与学术交流活动。已建有“江西中医学院音乐治疗研究中心”,“大学生双惟创新基金”、“双惟创新实践基地”、“大学生双惟爱心艺术团”等为教学、科研与学生创新实践服务的平台;设置有个体音乐治疗室、团体音乐治疗室,音乐心理实验室、催眠治疗室、舞蹈房、智能开发与感统训练室,资源教室等;见习、实训、实习基地基本完善。
学生在校期间,将接受全面的大学文化素质、系统的音乐理论与技能教育,接受音乐治疗临床训练和专业实践教育;毕业后能胜任综合医院专业音乐治疗、心理咨询,中小学音乐教师,音乐特殊教育教师,应用音乐艺术科研或群众文化艺术管理等工作。
学校对符合毕业资格的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三、报考条件及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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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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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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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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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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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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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乐学 
            (音乐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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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年 
            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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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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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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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人 
            (以各省公布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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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具有艺术特长的文科考生均可报考。
2、2018年面向黑龙江、河南、湖南、湖北、江苏、广东6省招收本科学生45名。
四、报考与专业测试
(一)报名
1、考生持当地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专业报考证(无报考证者带本人学生证或学校、工作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半身免冠正面照片2张到我校在招生省份设立的考点报名。报名费180元/人。
2、我校不接受考生跨省报考,考生只能参加本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专业考试。
(二)专业测试
1、考生须持身份证、报考证及我校专业准考证参加本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测试
2、报名地点与考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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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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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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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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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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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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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元月9-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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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元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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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东方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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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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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元月30-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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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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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大学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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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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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2月7-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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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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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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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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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2月11-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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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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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滨江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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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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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2月13-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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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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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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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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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2月16-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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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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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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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名时间、地点、考试安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或考试承办单位(考点)公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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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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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选考项目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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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绩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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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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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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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乐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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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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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选1首曲目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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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定主、副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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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乐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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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音,节奏、和弦模唱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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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抽卷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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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别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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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理健康与 
            沟通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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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理健康与沟通表达 
             | 
            
             5% 
             | 
            
             即兴答问与场景音乐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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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别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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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多选考副项可加分,但不论加考几项,加分总额不超过5分。
五线谱视唱(一升一降以内);旋律模唱,节奏、音程及和弦听辨。
4、专业成绩查询与合格证发放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给专业合格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核发专业合格证及成绩单;不合格考生不另寄发成绩单。所有考生可于2018年4月1日后登录我校招生就业网()查询成绩。
5、有关艺术类专业联考事宜,按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1、我校音乐学专业招生对象为文科生,考生需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分省招生计划在专业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予以公布。考生专业成绩为各省分别排名。
2、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艺术类普通本科批次(或相应批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按专业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在招生计划最后一名录取时,如出现专业分数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3、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新生入校后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有代考、冒名顶替等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省份,并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七、学费:9200元/人·年,住宿费:800元/人·年
八、联系方式:
江西中医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791-87119528
江西中医学院人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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