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
重庆 [师范]345/[非师范]255
浙江343
湖南 文324,理306
贵州 文321,理296
安徽 319
陕西 310
海南 310
福建 文306,理292
山西 305
宁夏 文305,理295
湖北 303
云南 300
江西 [音乐学]293
北京 文293,理272
天津 287
河北 287
山东 285
广西 文279,理266
河南 278
四川 [音乐学]270/[理论、作曲]195
吉林 261
江苏 257
新疆 [汉语言]255
上海 248
黑龙江 239
辽宁 205
甘肃 195
内蒙古 [汉授]135
注:
1、各省文化最低控制线,是在参照相应省艺术类分数线及星海音乐学院生源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划定的。
2、星海音乐学院划定的各省省线已经全部按总分750分折算(考生文化成绩也按750分折算后方参与排序)。
3、星海音乐学院划定的江苏省文化线按总分440分转换后,江苏省的分数线为:151(音乐学),139(音乐表演),126(舞蹈)。
4、星海音乐学院划定的海南省文化线按总分900分转换后,海南省的分数线为:372(音乐学),352(音乐表演),258(舞蹈)。
5、艺术管理系艺术管理专业各方向的文化录取最低控制线执行各省的普通类文理科二批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