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证发放
①
专业测试合格的
考生,
学校将结合
艺术团需要和
考生专业测试
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人选。
②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学校与拟定合格考生签订意向书并发放合格。
录取
1.录取期间,学校将根据
教育部和各省级
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合格考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录取专业为文化产业
管理专业。
2.录取原则:
(1)陕西省考生的录取:符合我校招生类别的考生
报考我校,通过陕西省院校联考并达到省艺术类
文化课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
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调阅档案择优录取。
(2)省外(山东省、河南省、甘肃省)考生的录取:学校校考合格,文化课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文化课控制线,按照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调阅档案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课×0.4+
专业课×0.6。
(3)以上原则若有调整以教育部及招生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